双箭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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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自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5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11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 1538 号

咨询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咨询电话:0573-88533979、0573-88533969

传真:0573-88531023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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