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关于业绩修正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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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 2015-024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修正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2015 年度业绩快报》,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5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598.09 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8.20 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 2014 年 12 月公司与杜江涛及卢信群签署的《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公司拟收购的河北大安制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大安”)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期间因亏损而

导致净资产减少,由出售方按照所持河北大安的股权比例,在本次交易交割时以

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该亏损额的 48%。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出售方杜江涛与卢信

群共以现金向公司补足了该期间亏损总额的 48%即 1,628.30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6 月收到全部款项,经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咨询确认,公司将该笔补偿

款计入至“营业外收入”;在年度审计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笔业务的处理

又提出不同意见,最终经过多方面综合考虑,公司将该笔补偿款调整为冲减“长

期股权投资”,从而调减净利润 1,384.05 万元。

以上业绩修正主要是因为公司与会计师对该项业务应计入科目的理解不同

所导致,公司董事会就 2015 年年度报告出现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加强对《公司法》、《证

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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