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05-04-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现将公司恢复上市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并在公司 2015 年度董事
会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
本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经具备恢复上市的法定实
质条件,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
公司之恢复上市保荐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本公司恢复上市;同时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恢复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
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 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出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
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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