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在杭
州市平海路 8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
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万
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鼎房产”)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
支行三家银行申请总计4.5亿元人民币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意公司按持股
比例为万鼎房产此次贷款中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5
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6-034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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