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对外投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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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4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线影业”,与光线传媒一起,以下统称“公司”)近日与杭州缇苏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缇苏”)签署《增资协议》及有关文件(以下统称“协

议”),光线影业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杭州缇苏新增股权同时受让杭州缇苏

股东施杰转让的股权,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光线影业占杭州缇苏注册资本的

6%。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与杭州缇苏及杭州缇苏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杭 州 缇 苏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 2013 年 10 月 31 日 成 立 , 注 册 号

913301040821097387,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7号B幢701-702室,法定

代表人:施杰。主营业务是为网络红人和明星艺人量身打造个人服饰品牌,并通

过淘宝网等电商平台进行服饰服装的销售,主要品牌包括VCRUAN、腻娃定制、榴

莲家、小兔定制、EZ14、曹露家、OMG、UUJULY、MDM、毛小兔、小不列颠哈尼王

子、泡沫之夏(天猫自营店)等。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40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股东:施杰等

投资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

标的公司:杭州缇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

(1)光线影业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对杭州缇苏进行增资,杭州缇苏

同意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加至 222.2222 万元,其中由光线影业以 2500 万元对

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1.1111 万元,占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的 5%。

(2)光线影业按约定的条款及条件从施杰处受让杭州缇苏增资后 1%股权,

即出资额 2.2222 万元,光线影业支付转让价款 500 万元。

上述事项完成后,光线影业持有杭州缇苏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6%。

3、光线影业有权向杭州缇苏董事会提名一名董事。

4、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对相关违约责任另有明确约定之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一

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

产保全费等。

5、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及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网红经济近年来发展迅猛,正日益成为一股特殊而重要的新兴经济力量,它

由时尚、社交、电商结合而成,定位精准、覆盖面广,将内容、传播、消费紧密

结合起来,并互相驱动、互为支撑,成为具有鲜明和新颖特点的经济现象。杭州

缇苏准确抓住网红经济的这波发展浪潮,目前已拥有大量的自主及知名网红服饰

品牌,已成为网红电商中的一股重要新生力量。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内容集团之一,在电影、动漫等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并

时刻保持着行业敏感性和前瞻性,把握经济及行业发展趋势,稳步扩大产业链布

局。网红电商同时兼具内容及渠道属性,本次投资杭州缇苏有利于保持公司在新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40

生代中的品牌影响力,把握新兴的主流消费人群,形成内容、艺人经纪、衍生品

业务之间的互联互通,扩大公司自有内容的多重变现渠道;有利于公司纵向布局

电子商务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

五、存在的风险

杭州缇苏所处行业目前竞争激烈,同时还可能面临政策监管环境的变化及产

品的定位、销售风险等。公司充分了解上述风险,并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范

和应对上述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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