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03 09: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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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6]40020009 号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2、 合并利润表 5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8

5、 资产负债表 9-10

6、 利润表 11

7、 现金流量表 12

8、 股东权益变动表 13-14

9、 财务报表附注 15-9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6]40020009 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

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华安保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1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华安保险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货币资金 六、1 684,197,149.36 467,694,719.17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六、2 4,546,710,893.17 4,470,282,708.43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六、3 530,250,000.00 267,000,000.00

应收利息 六、4 140,691,509.60 137,666,301.90

应收保费 六、5 183,473,637.86 103,206,431.02

应收账款

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 六、6 169,134,161.72 139,286,554.97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六、7 44,226,712.18 37,395,049.0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六、8 52,256,572.67 85,592,892.76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保户质押贷款

定期存款 六、9 120,746,824.27 116,399,006.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六、10 2,619,863,749.71 1,433,376,742.84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六、11 730,011,288.56 1,353,021,102.74

长期股权投资 六、12 57,421,818.64 670,870,683.87

存出资本保证金 六、13 420,000,000.00 4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六、14 1,139,532,962.00 1,042,371,814.00

固定资产 六、15 656,980,887.97 744,222,777.60

无形资产 六、16 324,415,866.76 324,337,086.92

独立账户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17 73,469,716.25 68,973,516.97

其他资产 1,470,358,559.38 1,917,461,106.41

其中:其他应收款 六、18 140,395,465.44 671,968,239.65

预付赔款 六、19 112,896,694.01 149,791,348.51

待摊费用 六、20 16,044,406.67 20,501,653.13

在建工程 六、21 1,114,466,491.20 987,475,670.77

长期待摊费用 六、22 20,971,978.81 20,967,364.12

存出分保准备金 -543,942.56

应收股利

其他长期资产 六、23 66,127,465.81 66,756,830.23

资产总计 13,963,742,310.10 13,799,158,495.13

(转下页)

3

(承上页)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

短期借款

拆入资金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六、26 1,150,000,000.00 1,626,999,951.90

预收保费 六、27 337,062,307.89 249,098,831.4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00,561,657.76 79,755,484.30

应付分保账款 六、28 80,196,800.83 61,703,015.76

应付职工薪酬 六、29 125,822,809.54 110,756,750.14

应交税费 六、30 262,979,884.98 302,064,659.29

应付赔付款

应付保单红利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六、31 34,165,000.00 36,435,000.0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六、32 3,471,322,972.21 2,950,210,975.81

未决赔款准备金 六、33 2,256,394,901.60 2,267,750,974.78

寿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六、34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独立账户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六、35 151,888,761.96 120,568,564.73

其他负债 280,625,848.65 240,045,417.52

其中:其他应付款 六、36 156,424,470.53 113,686,232.87

存入分保准备金 1,150,832.96 1,156,341.10

预提费用

长期应付款 852,496.95 836,827.88

应付利息 六、37 40,358,048.21 40,666,015.67

递延收益 六、38 81,840,000.00 83,700,000.00

负债合计 9,051,020,945.42 8,845,389,625.70

股东权益:

股本 六、39 2,100,000,000.00 2,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六、40 1,304,013,854.66 1,331,689,907.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六、41 228,295,119.36 125,313,663.4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六、42 369,267,267.27 296,450,332.0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六、43 885,585,069.13 1,078,363,944.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887,161,310.42 4,931,817,847.21

少数股东权益 六、44 25,560,054.26 21,951,022.22

股东权益合计 4,912,721,364.68 4,953,768,869.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963,742,310.10 13,799,158,495.1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4

合并利润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营业收入 9,688,841,480.60 8,109,272,628.29

已赚保费 8,112,170,084.87 7,366,363,883.62

保险业务收入 六、45 8,764,679,767.58 7,762,870,238.62

其中:分保费收入 183,900,341.90 146,733,992.35

减:分出保费 六、46 138,229,349.48 99,216,442.22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六、47 514,280,333.23 297,289,912.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48 1,432,193,202.37 638,524,946.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03,958,425.90 55,089,533.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49 -16,990,339.15 -28,736,552.7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857,639.20 1,145,816.41

其他业务收入 六、50 152,610,893.31 131,974,534.25

二、营业支出 8,668,647,963.36 7,668,893,441.04

退保金

赔付支出 六、51 4,182,724,076.44 3,687,997,666.25

减:摊回赔付支出 六、46 110,472,674.59 27,551,912.3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六、52 -11,356,073.18 211,329,051.18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六、52 -33,336,320.09 40,374,502.22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55,165,118.24 43,639,975.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53 544,166,995.15 442,440,992.8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六、54 1,010,306,443.47 849,185,158.36

业务及管理费 六、55 2,895,684,310.65 2,407,124,195.60

减:摊回分保费用 六、46 25,420,922.26 19,263,219.11

其他业务成本 六、56 93,010,869.49 99,412,872.79

资产减值损失 六、57 1,503,499.86 14,953,161.9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20,193,517.24 440,379,187.25

加:营业外收入 六、58 11,503,346.74 11,304,060.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7,114.44 882,502.31

减:营业外支出 六、59 9,159,568.37 10,459,028.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49,814.79 1,709,106.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22,537,295.61 441,224,220.10

减:所得税费用 六、60 260,002,712.42 109,747,896.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62,534,583.19 331,476,323.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9,098,060.14 329,900,491.87

少数股东损益 3,436,523.05 1,575,831.8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41 103,153,964.92 156,542,335.1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981,455.93 156,168,053.26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2,981,455.93 156,168,053.26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52,146.96 -52,146.96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7,114,201.05 156,220,200.22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044,814.4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9,859,922.3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2,508.99 374,281.90

七、综合收益总额 865,688,548.11 488,018,658.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62,079,516.07 486,068,545.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609,032.04 1,950,113.7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1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1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8,617,406,849.68 7,671,439,747.23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21,899,324.62 -31,211,292.6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2,577,967.46 -5,625,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61 834,873,269.28 265,531,053.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27,802,826.88 7,900,134,507.73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3,965,273,861.19 3,460,056,678.6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74,219,294.93 837,679,418.35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49,864,981.12 987,233,323.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2,705,038.44 616,345,876.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62 1,832,357,192.21 1,523,610,81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54,420,367.89 7,424,926,11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3,382,458.99 475,208,397.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454,233,342.74 6,826,127,583.2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7,389,299.78 469,445,119.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5,987,276.16 2,662,304.06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63 20,696,162,285.83 21,052,086,974.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23,772,204.51 28,350,321,980.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261,373,416.15 361,897,487.9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235,078,003.93 8,064,527,078.0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64 20,955,070,119.42 20,798,480,554.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51,521,539.50 29,274,905,120.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2,250,665.01 -924,583,140.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65 203,981,117,610.17 211,234,008,654.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981,117,610.17 211,234,008,654.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30,260,000.00 51,2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66 204,484,963,171.05 210,834,627,718.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415,223,171.05 210,885,827,71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4,105,560.88 348,180,936.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974,867.07 297,397.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6,502,430.19 -100,896,408.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7,694,719.17 568,591,127.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4,197,149.36 467,694,719.1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

减:库存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优先 永续 股 储备

其他 备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0 1,331,689,907.52 125,313,663.43 296,450,332.01 1,078,363,944.25 21,951,022.22 4,953,768,869.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0 1,331,689,907.52 125,313,663.43 296,450,332.01 1,078,363,944.25 21,951,022.22 4,953,768,869.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7,676,052.86 102,981,455.93 72,816,935.26 -192,778,875.12 3,609,032.04 -41,047,504.75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2,981,455.93 759,098,060.14 3,609,032.04 865,688,548.1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2,816,935.26 -951,876,935.26 -879,06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72,816,935.26 -72,816,935.2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879,060,000.00 -879,060,000.00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7,676,052.86 -27,676,052.86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0 1,304,013,854.66 228,295,119.36 369,267,267.27 885,585,069.13 25,560,054.26 4,912,721,364.68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

减:库存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股 储备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0 1,293,446,782.57 -30,854,389.83 264,878,531.48 780,035,252.91 20,000,908.48 4,427,507,085.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0 1,293,446,782.57 -30,854,389.83 264,878,531.48 780,035,252.91 20,000,908.48 4,427,507,085.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8,243,124.95 156,168,053.26 31,571,800.53 298,328,691.34 1,950,113.74 526,261,783.82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6,168,053.26 329,900,491.87 1,950,113.74 488,018,658.8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1,571,800.53 -31,571,800.53

1、提取盈余公积 31,571,800.53 -31,571,800.5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8,243,124.95 38,243,124.95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0 1,331,689,907.52 125,313,663.43 296,450,332.01 1,078,363,944.25 21,951,022.22 4,953,768,869.4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8

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货币资金 678,889,503.30 454,683,044.39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378,729,607.97 4,327,776,394.86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5,250,000.00 267,000,000.00

应收利息 136,114,664.04 131,712,593.35

应收保费 183,473,637.86 103,206,431.02

应收账款

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 169,134,161.72 139,286,554.97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4,226,712.18 37,395,049.0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52,256,572.67 85,592,892.76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保户质押贷款

定期存款 120,746,824.27 116,399,006.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42,573,749.71 1,342,073,450.49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0,011,288.56 1,353,021,102.74

长期股权投资 八、1 237,421,818.64 850,870,683.87

存出资本保证金 420,000,000.00 4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139,532,962.00 1,042,371,814.00

固定资产 653,839,991.85 741,720,183.16

无形资产 321,851,650.18 321,514,417.08

独立账户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469,716.25 68,973,516.97

其他资产 1,449,154,559.11 1,909,963,027.45

其中:其他应收款 八、2 120,320,870.84 666,646,577.36

预付赔款 112,896,694.01 149,791,348.51

待摊费用 16,044,406.67 20,501,653.13

在建工程 1,114,466,491.20 987,475,670.77

长期待摊费用 19,842,573.14 18,790,947.45

存出分保准备金 -543,942.56

应收股利

其他长期资产 66,127,465.81 66,756,830.23

资产总计 13,856,677,420.31 13,713,560,162.64

(转下页)

9

(承上页)

资产负债表(续)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

短期借款

拆入资金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50,000,000.00 1,567,999,951.90

预收保费 337,062,307.89 249,098,831.4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00,561,657.76 79,755,484.30

应付分保账款 80,196,800.83 61,703,015.76

应付职工薪酬 69,800,729.51 62,411,749.41

应交税费 246,419,784.86 294,050,330.55

应付赔付款

应付保单红利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4,165,000.00 36,435,000.00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471,322,972.21 2,950,210,975.81

未决赔款准备金 2,256,394,901.60 2,267,750,974.78

寿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独立账户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8,932,993.46 117,789,404.17

其他负债 324,699,450.12 312,095,797.22

其中:其他应付款 200,498,072.00 112,625,955.03

存入分保准备金 1,150,832.96 1,156,341.10

预提费用 73,110,657.54

长期应付款 852,496.95 836,827.88

应付利息 40,358,048.21 40,666,015.67

递延收益 81,840,000.00 83,700,000.00

负债合计 9,019,556,598.24 8,799,301,515.37

股东权益:

股本 2,100,000,000.00 2,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304,013,854.66 1,331,689,907.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23,374,369.36 121,945,494.3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9,267,267.27 296,450,332.0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40,465,330.78 1,064,172,913.40

股东权益合计 4,837,120,822.07 4,914,258,647.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856,677,420.31 13,713,560,162.6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0

利润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营业收入 9,639,553,677.84 8,079,803,715.40

已赚保费 8,112,170,084.87 7,366,363,883.62

保险业务收入 8,764,679,767.58 7,762,870,238.62

其中:分保费收入 183,900,341.90 146,733,992.35

减:分出保费 138,229,349.48 99,216,442.22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14,280,333.23 297,289,912.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13,994,334.33 630,890,009.0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5,089,533.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396,651.09 -35,048,848.0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857,639.20 1,145,816.41

其他业务收入 119,928,270.53 116,452,854.38

二、营业支出 8,665,397,451.45 7,660,568,020.82

退保金

赔付支出 4,182,724,076.44 3,687,997,666.25

减:摊回赔付支出 110,472,674.59 27,551,912.3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1,356,073.18 211,329,051.18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33,336,320.09 40,374,502.22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55,165,118.24 43,639,975.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2,554,904.70 436,808,172.8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10,306,443.47 849,185,158.36

业务及管理费 2,734,754,583.64 2,314,625,232.05

减:摊回分保费用 25,420,922.26 19,263,219.11

其他业务成本 262,302,175.04 189,219,236.11

资产减值损失 1,503,499.86 14,953,161.9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74,156,226.39 419,235,694.58

加:营业外收入 11,503,346.74 11,304,060.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7,114.44 882,502.31

减:营业外支出 9,159,568.37 10,459,028.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49,814.79 1,709,106.2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76,500,004.76 420,080,727.43

减:所得税费用 248,330,652.12 104,362,722.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8,169,352.64 315,718,005.3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1,428,875.02 152,799,516.2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428,875.02 152,799,516.2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52,146.95 -52,146.95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5,561,620.16 152,851,663.16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044,814.4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9,859,922.35

七、综合收益总额 829,598,227.66 468,517,521.5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1

现金流量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数 上年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8,617,406,849.68 7,671,439,747.23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21,899,324.62 -31,211,292.6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2,577,967.46 -5,625,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8,787,166.64 262,566,453.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21,716,724.24 7,897,169,907.80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3,965,273,861.19 3,460,056,678.6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74,219,294.93 837,679,418.35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87,349,706.18 973,780,332.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7,464,557.64 614,846,359.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7,997,309.48 1,494,709,59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2,304,729.42 7,381,072,387.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411,994.82 516,097,520.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26,200,850.34 6,587,530,827.7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4,719,276.81 453,860,225.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5,987,276.16 2,662,304.06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91,073,743.08 20,498,150,216.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057,981,146.39 27,542,203,573.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59,123,022.15 356,304,716.78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996,994,096.55 7,702,553,006.9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17,453,464.24 20,349,811,460.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73,570,582.94 28,458,669,18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4,410,563.45 -916,465,610.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375,317,610.17 205,023,312,866.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8,375,317,610.17 205,023,312,866.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30,260,000.00 51,2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819,648,576.60 204,681,708,993.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749,908,576.60 204,732,908,993.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4,590,966.43 290,403,872.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974,867.07 297,397.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4,206,458.91 -109,666,819.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4,683,044.39 564,349,864.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8,889,503.30 454,683,044.3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2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数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0 1,331,689,907.52 121,945,494.34 296,450,332.01 1,064,172,913.40 4,914,258,647.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0 1,331,689,907.52 121,945,494.34 296,450,332.01 1,064,172,913.40 4,914,258,647.2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7,676,052.86 101,428,875.02 72,816,935.26 -223,707,582.62 -77,137,825.20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1,428,875.02 728,169,352.64 829,598,227.6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2,816,935.26 -951,876,935.26 -879,06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72,816,935.26 -72,816,935.2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879,060,000.00 -879,060,000.00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7,676,052.86 -27,676,052.86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0 1,304,013,854.66 223,374,369.36 369,267,267.27 840,465,330.78 4,837,120,822.0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3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数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100,000,000.00 1,293,446,782.57 -30,854,021.87 264,878,531.48 780,026,708.61 4,407,498,000.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100,000,000.00 1,293,446,782.57 -30,854,021.87 264,878,531.48 780,026,708.61 4,407,498,000.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38,243,124.95 152,799,516.21 31,571,800.53 284,146,204.79 506,760,646.4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2,799,516.21 315,718,005.32 468,517,521.5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1,571,800.53 -31,571,800.53

1、提取盈余公积 31,571,800.53 -31,571,800.5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8,243,124.95 38,243,124.95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00,000,000.00 1,331,689,907.52 121,945,494.34 296,450,332.01 1,064,172,913.40 4,914,258,647.2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

展总公司(后更名为“华侨城集团公司”)、深圳市创世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

圳市创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16 家股东共同投资发起成立的专业保险公司,1996 年 1

月 22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7 号文批复筹建,1996 年 10 月 21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发[1996]425 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26 号文批准开业。本公司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机构法

人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P10071SZX。于 1996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设立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44030110329750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 1996 年 12

月 3 日至 205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亿元。

2003 年 5 月 15 日,根据中国保监会保监变审 [2003]64 号文批准,由特华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等 7 家单位受让华侨城集团公司等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权。

2004 年,根据保监发改[2004]627 号文,深圳市创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石化塑

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各 3,000 万股分别转让给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0

万股、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00 万股。

2004 年,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3 亿元增加至 5 亿元,由公司部分原股东认购,认

购价每股 1 元,其中: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7,000 万股,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认购 4,500 万股,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购 4,500 万股,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购 1,000 万股,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认购 1,000 万股,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

认购 2,000 万股。2004 年 12 月 29 日经中国保监会保监发改 [2004]1711 号《关于华安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变更注册资本。 2005 年 1 月 15 日中国保监会保

监发改 [2005]62 号《关于核准修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文件批准

了公司章程的变更事项。

经公司 2005 年第九次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宝安投资管理公司将其所持有

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 5.40%(2700 万股);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受让海南宝华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1,200 万股,受让后,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

9.40%(4,700 万股)。2005 年 11 月 7 日中国保监会保监发改[2005]972 号文件批准了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

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深圳市庆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

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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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权 6.00%(增持 3,000 万股)。

公司 2006 年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增

持本公司股权 4.80%(增持 2,400 万股),累计持有本公司 16.2%股权(8,100 万股)。

公司 2006 年 3 月 31 日股东会议决议,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特华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500 万元、

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500 万元、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人

民币 5,520 万元、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400 万元、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

司增资人民币 2,220 万元、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860 万元,各股东均

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

公司 2009 年 6 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特

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1,960 万元,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040 万元,深圳市深信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

公司 2011 年 4 月 25 日股东大会决议,以每股人民币 5.00 元的价格定向发行新股共计

50,000 万股。认购方以现金出资认购, 其中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人民币 50,000 万元,

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认购人民币 42,500 万元,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人

民币 20,000 万元,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人民币 87,500 万元,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认购人民币 50,000 万元。股东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50,000 万元,新增股本 50,000 万

元,溢缴人民币 200,000 万元作资本公积处理。定向增发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140,000 万元。

公司 2012 年 3 月 22 日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 万元,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70,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210,000 万元,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2012 年 9 月 24 日中

国保监会以保监发改[2012]1123 号文《关于华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批准了公司

章程的变更事项。

本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下设深圳、广东、湖南、福建、广西、上海、大连、北京、四

川、浙江、江苏、 湖北、宁波、辽宁、河南、陕西、江西、云南、重庆、安徽、山西、天津、

山东、黑龙江、河北、吉林、内蒙古、贵州、青岛、海南 30 家分公司和近千家下设机构。

本公司为通过 ISO-9002 认证之机构。

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2、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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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类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

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损失保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

险公司办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主业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未发生变更。

5、合并范围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 2014 年度、2013 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子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保险资产管理业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

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根据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附注四、7)、保险合同分类(附注四、20

(1))、保险合同准备金(附注四、17)、收入确认原则(附注四、20(3))等。

本公司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所采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四、28。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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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

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

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

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

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

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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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

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4(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0“长期股权投

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

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

4、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

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

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

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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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

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

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0“长

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7“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0(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

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

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

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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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外币与本位币执行分账制核算方法。涉及币种

之间的业务通过“外币兑换”科目核算,发生的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

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记入“汇兑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将外币报表折合为本位

币,与人民币报表汇总。折算方法是: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与交易发生日即

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

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7、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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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

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均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

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

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

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时,可按票面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

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封闭式逆回购取得的买入返售证券。

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按约

定的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同时计入应收利息;返售日按实际收到的款项与本科目账面余

额、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④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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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

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

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

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

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

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的坏账准备一般按 1%计提,并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提取。其他

应收款在分析其可收回程度的基础上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期末根据债务单位的实际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那些确认为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

加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直至按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坏账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

2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

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

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

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

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

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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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

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交易根据协议承诺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

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售价与回

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项内。

③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

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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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8、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反映本公司从事再保险业务应确认的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公

司在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认相关应收分保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金额的同时,

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对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调整。

9、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反映公司从事再保险业务应确认的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公司在

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认应向再保险接受人

摊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并进行调整的同时,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调整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

10、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

详见附注四、7“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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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

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

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

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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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

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

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

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4(2)“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

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

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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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或准

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

产确认条件的,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

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

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

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

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

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

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

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年 10% 3%

交通工具 8年 10% 11.25%

通信设备 5年 10% 18%

电子计算机 5年 10% 18%

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5年 10% 18%

其他设备 5年 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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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

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

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14、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

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

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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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50 年

业务系统 10 年

SAP 财务软件 10 年

其他软件 10 年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15、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

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

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

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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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17、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核算日期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主要以资

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反映影响重大的货币时间价值并包含明确的边际,以

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计算确定。

本公司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

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

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保险人为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

(2)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3)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

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保险人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

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

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将边际计入当期

损益。本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

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

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计相关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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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本公司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在提取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原保险合同的现

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分别估计,并应当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

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

设。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使用的重大假设主要有首日费用率、赔付率、维持费用率、风险边

际率、折现率。首日费用率主要来源于公司历史经验数据,其组成部分主要为手续费率、营

业税金及附加比率、保险保障基金率、保险监管费用率、交强险救助基金比率、销售费用率

(即支付给销售人员的业务绩效比率);赔付率主要来源于公司以往保单的经验赔付;维持费

用率主要来源于经营预算数据的推导并考虑未来趋势以及行业维持费用率;风险边际率按保

监会规定数据设定;折现率仅对未来预期现金流久期大于 1 的计量单元使用,其主要根据与

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

本公司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充足

性,如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的主要假设的选取情况如下:

(1)赔付率:根据分险种的历年保单的经验赔付率水平及赔付率发展趋势选定;

(2)首日费用率:综合考虑分险种的手续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税金及附加比率、保

险保障基金率、交强险救助基金比率、保险监管费用率等实际发生比例选定;

(3)维持费用率:根据公司管理类成本中心中的相关费用测算、并考虑未来业务发展趋

势选定维持费用率;

(4)风险边际:使用行业经验比例 3%;

(5)剩余边际:对于保费扣除首日费用大于附加风险边际的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按照其

差额提取剩余边际,并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若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折现:根据险种大类分别测算久期,对久期大于 1 的险种大类,使用了折现的方法,

其他险种大类未考虑折现。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使用的折现率:对久期大于 1 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评估日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为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用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

益率曲线”作为折现率曲线。非整数时点的折现率根据插值法确定。

准备金评估所使用的折现率曲线:

3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标准期限(年)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2015.12.31)

0 2.5422

0.0822 3.6034

0.1667 3.5852

0.25 3.5700

0.5 3.5766

0.75 3.5823

1 3.6188

2 3.8364

3 3.9653

4 4.0839

5 4.1226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

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进展准备

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采用逐案估损法、案均赔款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

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已报告进展准备金采用链梯法、

Bornhuetter-Ferguson 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

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已报告进展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按比率分摊法等比

较合理方法提取。

本公司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充足

性,如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使用的折现率:对久期大于 1 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以评估日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为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用的“保险公司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

曲线”作为折现率曲线。非整数时点的折现率根据插值法确定。

保险公司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

标准期限(年) 非寿险投资型保险单位准备金折现率

(2015.12.31)

0 2.5422 1.777

0.0822 3.6034 2.2017

0.1667 3.5852 2.2049

3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保险公司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

标准期限(年) 非寿险投资型保险单位准备金折现率

(2015.12.31)

0.25 3.5700 2.2507

0.5 3.5766 2.2581

0.75 3.5823 2.2943

1 3.6188 2.2979

2 3.8364 2.4235

3 3.9653 2.5466

4 4.0839 2.6265

5 4.1226 2.7014

具体假设如下:

① 通货膨胀:没有对未来赔款的通货膨胀作特别假设,潜在的通货膨胀的假设是未来

赔款与公司历史数据的通货膨胀率一致;

② 理赔政策:公司的理赔政策在未来几年内不会发生较为重大的变化;

③ 赔款发展:假设赔款在 18 个季度后发展完毕,对于 2011 年 1 季度以前的赔案,仅提

取已报案未决,认为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为 0;资产的充足性与匹配程度良好;

④ 再保:再保险人安全可靠;

⑤ 经营环境:未来若干年内法律、社会以及经济环境将基本保持稳定;

⑥ 风险边际: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使用行业经验数据,为未来现金流无偏估计的

2.5%,未决赔款准备金边际计入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⑦ 折现:经测算,本公司各险类未决赔款准备金久期均小于 1,不需要进行折现。

18、 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

保险保障基金按当年保费收入(不含保户储金折合的保费收入)的 0.8%提取,当保险保障

基金余额达到本公司总资产 6%时,不再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19、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应付利息

本公司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项目核算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所收到保户的储金本金以及提

取本息外单位准备金及非单位准备金。

本公司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

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

同,按保险合同相关准则处理;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确认

计量。

(1)混合保险合同的保险风险,有关分保、赔款、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等会计处理方法与其他原保险合同完全相同,并按储金对应的保险合同所收金额的 0.1%、

0.2%确认保费收入,并从公司投资型保险的资金运用收益中抵补。

35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混合保险合同涉及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相关负债包括储金本金、储金利息、

本息以外的单位准备金及非单位准备金。

①储金本金反映保单项下未来要给付的储金本金余额。

②应付利息反映保单项下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计量的期末利息负债。

③本息以外的单位准备金:

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的准备金,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

折现率,以预计满期金(预计满期金为保户储金本金加应付利息)作为未来现金流量,计算

其折现值,将折现值减保户储金、应付利息余额,加上预计加息引起的预计满期金增加额作

为本息外单位准备金。

计算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准备金过程中使用的折现率根据保单未到期期限选择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作为基准,上浮 50 个基点确定折

现率。

单位准备金评估所使用的折现率曲线:

保险公司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

标准期限(年) 非寿险投资型保险单位准备金折现率

(2015.12.31)

0 2.5422 1.777

0.0822 3.6034 2.2017

0.1667 3.5852 2.2049

0.25 3.5700 2.2507

0.5 3.5766 2.2581

0.75 3.5823 2.2943

1 3.6188 2.2979

2 3.8364 2.4235

3 3.9653 2.5466

4 4.0839 2.6265

5 4.1226 2.7014

④非单位准备金按预计未来现金流折现值的 0.2%确认。

20、 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本公司对签发的保单判断是否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如果判断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按

保险合同相关准则处理。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

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

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本公司对每一险种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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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能导致本公司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除外。其

中,附加利益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的金额。

合同的签发对本公司和交易对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

实质。

(2)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公司在保单初始确认日对签发的保单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财务报告日进行必

要的复核。保单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的,确认为保险合同,按照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会

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混合保险合同,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保

险合同先进行分拆,再分别按照相关准则规定进行处理,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

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混合保险合同,进行重大风险测试;

本公司除非寿险理财产品外,其他险种仅包括保险风险的转移,不属于混合保险合同,

不需要进行重大风险测试就可以认定为保险合同。

①重大保险风险的测试方法

A. 对保单组合进行测试的方法

第一步,对保单进行合理分组,将风险同质的保单归为一组;

第二步,从保单组合中选取足够数量的,可反映保单分布状况和风险特征,具有代表性

的保单样本;

第三步,对样本的保单逐一进行重大风险测试,如果所取样本中大多数保单都转移了重

大保险风险,则该组合中的所有保单均确认为保险合同。

B. 对样本的保单的风险测试方法

第一步,判断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第二步,判断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第三步,判断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② 重大保险风险的测试标准

A. 保单组合具有重大保险风险的测试标准

从保单组合中所抽取的大多数保单(50%以上)都具有重大保险风险,则保单组合认为

具有重大保险风险。

B. 样本保单进行测试的标准

a 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b 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c 判断原(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C. 具体判断方法

a 原保险合同: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如果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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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单存续期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 5%,则确认为转移的保险风险重

大,作为保险合同处理,其中:

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公司支付的金额

-1

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 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公司支付的金额 )×100%

符合以上三方面标准的,认为保单具有重大保险风险;不符合的,认为保单不具有重大

保险风险。

b 再保险合同: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以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

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

再保险分入人发生净损失情形下损失金额的现值 发生概率

( 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值 )×100%

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大于 1%的,确认为再保险合同。

③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中保单分组、样本选取的方法

A. 根据风险性质,将风险同质的保单归为一组。

B. 样本保单选取方法

根据保单分布状况和风险特征选择保单;

数据样本数量应至少涵盖所有不同重要风险特征。

④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假设设定的依据

A. 保险合同的投资收益假设根据合同规定的保证收益率、定价中期望的分红率或者经验

的分红率确定;

B. 保险合同的退保现金价值根据合同约定计算;

C. 费用比例根据定价假设计算。

(3)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①保险合同收入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确认保险业务收入:

A. 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B.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C.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保险合同成本

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且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

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

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一并

38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

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

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

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③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详见附注四、17说明。

(4)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

非保险合同。

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详见附注四、19说明。

21、 分保核算及分保费收入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分保方式分为比例分保、非比例分保。

比例分保主要形式包括协议分保、非水险成数和溢额合同分保、货运险成数和溢额合同

分保、杂险成数合同分保,学贷险成数合同分保、船舶险溢额合同分保、货运险预约分保。

非比例分保主要是对非水险、水险、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自留部分超赔保障和人身险超

赔保障。

(1)分出业务

本公司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

保费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

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当期,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

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

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同时,本公司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

(2)分入业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分保费收入:

① 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② 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③ 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在确认分保费收入的当期,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对相关分保费收入、分保费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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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调整,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

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

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

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

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

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

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

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当期所得税

40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

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

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

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5、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指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

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

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

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

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

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

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

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4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 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列报为其他综合收

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等;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

效套期的部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

2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

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

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

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4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金融资产分类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

进行判断时,本公司考虑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其对财务报表

列报的影响。

(2)混合合同的分拆和分类

本公司需要就签发的保单是否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

险部分是否能够区分且是否能够单独计量作出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合同的分拆。

同时,本公司需要就签发的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保险风险的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作出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拆和分类将影响

会计核算方法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单元

在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过程中,本公司需要就作为一个计量单元的保险合同组是否具

有同质的保险风险作出重大判断,判断结果会影响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结果。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断。

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

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重大的投资),如果本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

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

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务报

表上所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

策略。

(5)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生减值的客

观证据包括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

条款(例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

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6)可供出售权益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认为当公允价值出现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应当计提可供出售权益金融工具的

减值准备。对严重和非暂时性的认定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进行判断时,本公司考虑以下因

素的影响:股价的正常波动幅度,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持续时间长短,公允价值下跌的严重

程度,以及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等。

(7)重大精算假设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在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

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4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还须对计量保险责任准备金所需要的假设作出估计。这些计量假

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在确定这些假设时,本公司同时根据预

期未来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赔付率、费用假设、折现率等。

①赔付率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以最近出险季度的终极赔

付率进行估计。

②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是基于本公司费用分析结果及对未来的预期,并参考行业经验确定,可分为获

取费用、理赔费用和维持费用。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③折现率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投资策略等因素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④退保率

退保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产品特征,以往的保单退保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

估计,并参考行业经验而确定。退保率假设按照定价利率水平、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的不同

而分别确定。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以资产负债

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计量使用的主要假设为本公司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该经验可用于预测

未来赔款发展,从而得出最终赔款成本。因此,这些方法根据分析过往年度的赔款进展及预

期损失率来推断已付或已报告的赔款金额的发展、每笔赔案的平均成本及赔案数目。历史赔

款进展主要按事故年度作出分析,但亦可按地域以及重大业务类别及赔款类型作出进一步分

析。重大赔案通常单独进行考虑,按照理赔人员估计的金额计提或进行单独预测,以反映其

未来发展。在多数情况下,使用的赔案进展比率或赔付比率假设隐含在历史赔款进展数据当

中,并基于此预测未来赔款进展。为评估过往趋势不适用于未来的程度(例如一次性事件,公

众对赔款的态度、经济条件等市场因素的变动、司法裁决及政府立法等外部因素的变动,以

及产品组合、保单条件及赔付处理程序等内部因素的变动),会使用额外定性判断。在考虑了

所有涉及的不确定因素后,合理估计最终赔款成本。

对于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通过风险边际进行反映,在评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时,本公司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选取风险边际率,未决赔款准备金取2.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取3.0%。

(8)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4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运用估值技术估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缺乏活跃市场情况下,公允价值仍使用估值技术估算,该等方法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

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参照其他金融工具时,该等工具应具有相似

的信用评级。

对于现金流量折现分析,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乃管理层基于现行市场信息及适用

于具有相似收益、信用质量及到期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比率所作出的最佳估计。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受到经济状况、于特定行业的集中程度、工具或货币种类、市场流动性及对手方财务状

况等因素的影响。折现率受无风险利率及信用风险所影响。

(9)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

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

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

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

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

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

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0)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

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

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11)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定所得税准备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公司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

影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准备。本公司定期重新考虑这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以及包括税率

变动在内的税务法规修订对所得税准备的影响。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

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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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本公司计缴的税项将由有关税务机关核定。

29、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2015 年度:无

2014 年度: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 号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

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公司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的变化对本年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 合并报表

采用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2

2014 年 采用前年初余额 采用后年初余额

号-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40,333,793.64 5,000,000.00 1,945,333,793.64

长期股权投资 1,201,416,168.87 -5,000,000.00 1,196,416,168.87

② 母公司报表

采用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2

2014 年 采用前年初余额 采用后年初余额

号-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89,327,388.14 5,000,000.00 1,894,327,388.14

长期股权投资 1,381,416,168.87 -5,000,000.00 1,376,416,168.87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

①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②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

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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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五、税项

1、营业税:按保费收入的 5%计缴。

2、城市维护建设税:深圳地区按营业税的 7%计缴;非深圳地区的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计

缴。

3、教育费附加:深圳地区按营业税的 3%计缴;非深圳地区的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计缴。

4、地方教育费附加:深圳地区按营业税的 2%计缴;非深圳地区的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计

缴。

5、企业所得税率:25%。

根据国税发〔2008〕28 号“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规定,本公司执行“统一计算、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企业所得税计缴办法。

6、其他税种按规定计征缴纳。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2015 年 1 月 1

日】,年末指【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指 2015 年,上年指 2014 年。

1、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382,770.38 216,388.86

银行存款 620,331,190.54 355,321,799.55

其他货币资金 63,483,188.44 112,156,530.76

合 计 684,197,149.36 467,694,719.17

(1)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证券投资结算备付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第三方平台

待支付款项。

(2)期末余额中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有潜在回收风险

的款项。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分类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债券 4,204,165,011.41 4,018,882,492.59

基金 168,543,123.51 170,032,739.26

股票 170,791,558.25 281,367,476.58

可转换公司债券 3,211,200.00 0.00

合 计 4,546,710,893.17 4,470,282,708.43

47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期末余额中无变现有限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期末余额中无套期工具,报告期未发生套期交易。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种类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买入返售债券 530,250,000.00 267,000,000.00

(2)按交易对手列示

交易对手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质押式

银行间债券回购交易 525,250,000.00 100,000,000.00

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 5,000,000.00 167,000,000.00

合 计 530,250,000.00 267,000,000.00

二、买断式

银行间债券回购交易 0.00 0.00

合 计 0.00 0.00

4、应收利息

(1)分项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存款利息 88,409,202.14 0.00 88,409,202.14 67,323,535.80 0.00 67,323,535.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15,260.31 0.00 3,015,260.31 4,310,584.56 0.00 4,310,584.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040,995.99 0.00 29,040,995.99 34,103,112.13 0.00 34,103,112.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0,234.36 0.00 370,234.36 96,745.78 0.00 96,745.7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855,816.80 0.00 19,855,816.80 31,832,323.63 0.00 31,832,323.63

合 计 140,691,509.60 0.00 140,691,509.60 137,666,301.90 0.00 137,666,301.90

(2)按账龄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11,587,245.40 0.00 11,587,245.40 41,147,634.88 0.00 41,147,634.88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81,642,759.93 0.00 81,642,759.93 53,679,663.65 0.00 53,679,663.65

1 年以上 47,461,504.27 0.00 47,461,504.27 42,839,003.37 0.00 42,839,003.37

合 计 140,691,509.60 0.00 140,691,509.60 137,666,301.90 0.00 137,666,301.90

48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应收保费

(1)按账龄列示

年末余额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净 值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47,199,001.25 22.21% 572,061.38 46,626,939.87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95,614,572.18 45.00% 530,925.74 95,083,646.44

1 年以上 69,677,798.37 32.79% 27,914,746.82 41,763,051.55

合 计 212,491,371.80 100.00% 29,017,733.94 183,473,637.86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净 值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52,307,424.18 39.93% 325,072.91 51,982,351.27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30,790,093.00 23.50% 10,631.91 30,779,461.09

1 年以上 47,908,704.46 36.57% 27,464,085.80 20,444,618.66

合 计 131,006,221.64 100.00% 27,799,790.62 103,206,431.02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保费金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投保人 欠款金额 发生时间 比例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府支行* 51,664,580.84 2015 年 24.31%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44,158,579.91 2015 年 20.7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26,394,551.82 2015 年 12.4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3,181,066.56 2015 年 1.50%

香河嘉亿龙家具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1,943,060.00 2015 年 0.91%

合 计 127,341,839.13 61.42%

*为应收由公司承保的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的保费,依据银保合作协议该保费由贷款银

行统一支付。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

况见附注九、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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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应收分保账款

(1)按账龄列示

年末余额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净 值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16,670,819.70 9.76% 166,708.20 16,504,111.50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89,120,035.82 52.16% 891,200.36 88,228,835.46

1 年以上 65,051,732.08 38.08% 650,517.32 64,401,214.76

合 计 170,842,587.60 100.00% 1,708,425.88 169,134,161.72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净 值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15,274,751.95 10.86% 152,747.52 15,122,004.43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76,249,207.73 54.20% 762,492.07 75,486,715.66

1 年以上 49,169,530.18 34.94% 491,695.30 48,677,834.88

合 计 140,693,489.86 100.00% 1,406,934.89 139,286,554.97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分保公司/经纪公司分保账款金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再保人

金 额 比 例 坏账准备 净 值

Aon Benfield China Limited 26,208,461.57 15.34% 262,084.62 25,946,376.95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59,215.34 4.54% 77,592.15 7,681,623.19

Guy Carpenter & Company , LLCd 5,401,658.51 3.16% 54,016.59 5,347,641.92

Willis (Singapore) Pte Ltd 3,791,704.16 2.22% 37,917.04 3,753,787.12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535,975.16 2.07% 35,359.75 3,500,615.41

合 计 46,697,014.74 27.33% 466,970.15 46,230,044.59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7、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明 细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再保险 44,226,712.18 37,395,049.01

合 计 44,226,712.18 37,395,049.01

8、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明 细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再保险 52,256,572.67 85,592,892.76

合 计 52,256,572.67 85,592,8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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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3 个月以内 10,000,000.00 71,459,871.91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95,942,817.75 30,595,000.00

1 年以上 14,804,006.52 14,344,134.61

合 计 120,746,824.27 116,399,006.52

(1)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中含 500 万美元外币资本保证金。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抵押或冻结等使用受限制,存放在境外且有潜在回收

风险的款项说明见附注六、25。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类 型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按公允价值计量 2,619,863,749.71 0.00 2,619,863,749.71 1,433,376,742.84 0.00 1,433,376,742.84

按成本计量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2,619,863,749.71 0.00 2,619,863,749.71 1,433,376,742.84 0.00 1,433,376,742.84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种 类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利息调整 公允价值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利息调整 公允价值

企业债 793,684,004.61 5,023,074.19 3,426,086.10 802,133,164.90 858,679,877.05 15,424,033.03 2,219,620.53 876,323,530.61

基金 139,605,143.53 -1,681,936.28 0.00 137,923,207.25 65,450,541.36 8,913,980.55 0.00 74,364,521.91

股票 1,285,671,227.91 268,440,123.80 0.00 1,554,111,351.71 343,871,943.83 138,816,746.49 0.00 482,688,690.32

其他 110,000,000.00 15,696,025.85 0.00 125,696,025.85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2,328,960,376.05 287,477,287.56 3,426,086.10 2,619,863,749.71 1,268,002,362.24 163,154,760.07 2,219,620.53 1,433,376,742.84

11、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企业债 690,011,288.56 0.00 690,011,288.56 1,313,021,102.74 0.00 1,313,021,102.74

金融债 40,000,000.00 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0.00 40,000,000.00

合 计 730,011,288.56 0.00 730,011,288.56 1,353,021,102.74 0.00 1,353,021,102.74

(2)期末本公司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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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资损益 调整

联营企业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50,000,000.00 0.00 0.00 3,407,963.98 0.00 4,013,854.6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620,870,683.87 0.00 544,374,320.37 -44,858,602.93 52,146.95 -31,689,907.52

合 计 670,870,683.87 0.00 544,374,320.37 -41,450,638.95 52,146.95 -27,676,052.86

(续)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联营企业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57,421,818.64 0.0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0.00 0.00 0.00 57,421,818.64 0.00

13、存出资本保证金

存 放 银 行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存放形式 存放期限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定期存款 2011/12/09-2016/12/0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 2011/06/23-2016/06/2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0 80,000,000.00 定期存款 2012/01/09-2017/01/0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0 40,000,000.00 定期存款 2012/08/30-2017/08/3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2012/07/30-2017/07/30

中国光大银行 30,000,000.00 30,000,000.00 定期存款 2012/09/27-2017/09/27

兴业银行 30,000,000.00 30,000,000.00 定期存款 2012/10/09-2017/10/09

合 计 420,000,000.00 420,000,000.00

14、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明细情况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1,042,371,814.00 156,023,118.00 58,861,970.00 1,139,532,962.00

减: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1,042,371,814.00 156,023,118.00 58,861,970.00 1,139,532,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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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余额 自用房地产或存 公允价值变 年末余额

购置 处置 转为自用房地产

货转入 动损益

一、成本合计 894,580,558.00 0.00 154,181,526.00 0.00 2,340,544.00 46,503,801.00 999,917,739.00

房屋建筑物 894,580,558.00 0.00 154,181,526.00 0.00 2,340,544.00 46,503,801.00 999,917,739.00

二、公允价值变动合计 147,791,256.00 0.00 0.00 1,841,592.00 756,946.00 9,260,679.00 139,615,223.00

房屋建筑物 147,791,256.00 0.00 0.00 1,841,592.00 756,946.00 9,260,679.00 139,615,223.00

三、账面价值合计 1,042,371,814.00 0.00 154,181,526.00 1,841,592.00 3,097,490.00 55,764,480.00 1,139,532,962.00

房屋建筑物 1,042,371,814.00 0.00 154,181,526.00 1,841,592.00 3,097,490.00 55,764,480.00 1,139,532,962.00

(3)本年将账面价值为 141,034,962.86 元(原值 179,079,723.66 元)的自用房屋转为投

资性房地产,自改变用途之日起,分别将相应的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4)本年将账面价值为 55,764,480.00 元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自改变用途之日起,

转换为固定资产核算。

(5)本年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3,097,490.00 元。

(6)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账面价值为 34,148,010.00 元(原值 25,578,096.88 元)

的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中,预计在 2016 年办理完毕。

15、固定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760,879,142.35 59,283,595.70 179,079,723.66 641,083,014.39

交通工具 132,919,661.92 14,669,572.76 15,568,200.87 132,021,033.81

通信设备 5,972,075.63 167,194.00 1,181,299.95 4,957,969.68

电子计算机 116,368,980.39 28,429,922.28 7,959,231.32 136,839,671.35

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24,760,348.85 3,448,879.38 1,324,160.00 26,885,068.23

其他设备 20,059,322.29 2,613,901.52 1,724,617.17 20,948,606.64

合 计 1,060,959,531.43 108,613,065.64 206,837,232.97 962,735,3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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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40,531,968.21 22,826,850.23 38,044,760.80 125,314,057.64

交通工具 67,663,127.08 10,555,228.99 11,698,519.02 66,519,837.05

通信设备 3,871,430.25 629,637.95 1,013,938.65 3,487,129.55

电子计算机 72,756,452.33 11,914,195.42 6,436,252.16 78,234,395.59

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18,667,338.74 1,271,350.41 1,076,178.94 18,862,510.21

其他设备 13,246,437.22 1,568,545.25 1,478,436.38 13,336,546.09

合 计 316,736,753.83 48,765,808.25 59,748,085.95 305,754,476.13

固定资产净值 744,222,777.60 656,980,887.9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00 0.00

固定资产净额 744,222,777.60 656,980,887.97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运输设备中尚有 16 台车辆行驶证未过户到公司名下,

账面价值为 574,640.15 元;房屋建筑物中账面价值 16,742,513.97 元尚未办理产权证,公司正

在办理中。

(2)房屋、建筑物的减少系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3)本年度折旧额为 48,765,808.25 元。

16、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无形资产原值:

业务系统 19,687,241.46 6,380,336.57 0.00 26,067,578.03

SAP 财务软件 4,549,338.81 0.00 0.00 4,549,338.81

其他软件 53,879,004.33 12,970,496.28 3,643.42 66,845,857.19

土地使用权 319,300,085.00 0.00 0.00 319,300,085.00

合 计 397,415,669.60 19,350,832.85 3,643.42 416,762,859.03

累计摊销:

业务系统 9,217,801.54 5,944,815.37 0.00 15,162,616.91

SAP 财务软件 3,160,316.44 426,022.76 0.00 3,586,339.20

其他软件 17,594,953.03 6,514,320.23 2,750.49 24,106,522.77

土地使用权 43,105,511.67 6,386,001.72 0.00 49,491,513.39

合 计 73,078,582.68 19,271,160.08 2,750.49 92,346,992.2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324,337,086.92 324,415,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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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91,509,600.61 22,877,400.17 91,525,535.06 22,881,383.77

计提应收保费坏账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9,017,733.94 7,254,433.52 27,799,790.62 6,949,947.66

计提应收分保账款坏账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1,708,425.88 427,106.47 1,406,934.89 351,733.72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171,643,104.36 42,910,776.09 155,161,807.28 38,790,451.82

合 计 293,878,864.79 73,469,716.25 275,894,067.85 68,973,516.97

18、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1 年以内 99,336,472.19 0.00 99,336,472.19 44,952,234.64 2,166.84 44,950,067.80

1-2 年 8,718,641.11 0.00 8,718,641.11 75,797,156.91 0.00 75,797,156.91

2-3 年 5,811,379.59 0.00 5,811,379.59 6,242,370.43 9,834.00 6,232,536.43

3 年以上 118,038,573.16 91,509,600.61 26,528,972.55 636,502,012.73 91,513,534.22 544,988,478.51

合 计 231,905,066.05 91,509,600.61 140,395,465.44 763,493,774.71 91,525,535.06 671,968,239.65

(2)按性质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占比10%以上) 30,073,150.00 30,073,150.00 0.00 567,558,402.21 0.00 567,558,402.21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201,831,916.05 61,436,450.61 140,395,465.44 195,935,372.50 91,525,535.06 104,409,837.44

合 计 231,905,066.05 91,509,600.61 140,395,465.44 763,493,774.71 91,525,535.06 671,968,239.65

(3)按内容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购房款 30,746,937.64 13.26% 1,075.42 30,745,862.22 24,687,448.20 3.23% 804.68 24,686,643.52

往来款 151,739,712.82 65.43% 88,514,182.86 63,225,529.96 707,177,940.46 92.62% 86,108,178.29 621,069,762.17

押金 32,969,100.73 14.22% 1,392,831.21 31,576,269.52 24,642,055.57 3.23% 2,443,450.85 22,198,604.72

备用金 8,297,066.31 3.58% 1,056,316.68 7,240,749.63 2,428,282.57 0.32% 1,060,666.68 1,367,615.89

代付赔款 208,999.59 0.09% 208,098.05 901.54 196,467.95 0.03% 196,467.95 0.00

差旅费 3,298,888.27 1.42% 19,623.03 3,279,265.24 626,148.67 0.08% 19,623.03 606,5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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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理赔查勘费 92,741.87 0.04% 0.00 92,741.87 0.00 0.00% 0.00 0.00

其他 4,551,618.82 1.96% 317,473.36 4,234,145.46 3,735,431.29 0.49% 1,696,343.58 2,039,087.71

合 计 231,905,066.05 100.00% 91,509,600.61 140,395,465.44 763,493,774.71 100.00% 91,525,535.06 671,968,239.65

(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往来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 账龄 欠款性质

深圳石化塑料有限公司 30,073,150.00 30,073,150.00 3 年以上 往来款

深圳市明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416,388.52 16,416,388.52 3 年以上 往来款

迪多视迅发展公司 9,591,000.00 9,591,000.00 1 年以内 往来款

一年以内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000,000.00 0.00 5,007,342.00 元、一至 往来款

两年 1,992,658.00 元

谈立军 3,000,000.00 0.00 1 年以内 往来款

合 计 66,080,538.52 56,080,538.52

本公司对应收外部单位或个人的除保证金、押金以外的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

(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19、预付赔款

(1)按账龄列示

账 龄 年末余额 比例 年初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69,689,299.29 61.73% 111,772,541.55 74.62%

1-2 年 29,735,316.24 26.34% 23,483,438.55 15.68%

2-3 年 6,721,120.26 5.95% 6,704,143.32 4.48%

3 年以上 6,750,958.22 5.98% 7,831,225.09 5.23%

合 计 112,896,694.01 100.00% 149,791,348.51 100.00%

(2)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赔款金额为 43,207,394.72 元,占预付赔款余额的 38.27%。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赔款金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投保单位 金额 比例 发生时间 尚未结算的原因

R K Harrison Reinsurance Surance Brokers 7,048,771.63 6.24% 2014 年 尚未结案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Hong Kong).Ltd 6,250,090.00 5.54% 2014 年 尚未结案

太平香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3,445,276.88 3.05% 2015 年 尚未结案

北海市运输公司 2,803,816.50 2.48% 2014 年 尚未结案

宜宾市戎宸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2,174,635.60 1.93% 2014 年 尚未结案

合 计 21,722,590.61 19.24%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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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待摊费用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年末余额

租金 12,405,699.63 42,897,358.45 39,294,604.91 16,008,453.17

其他 8,095,953.50 463,516.10 8,523,516.10 35,953.50

合 计 20,501,653.13 43,360,874.55 47,818,121.01 16,044,406.67

2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新建总部大厦 1,114,466,491.20 0.00 1,114,466,491.20 987,475,670.77 0.00 987,475,670.77

合 计 1,114,466,491.20 0.00 1,114,466,491.20 987,475,670.77 0.00 987,475,670.77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年末余额

新建总部大厦 987,475,670.77 126,990,820.43 0.00 0.00 1,114,466,491.20

合 计 987,475,670.77 126,990,820.43 0.00 0.00 1,114,466,491.20

22、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原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年末余额 累计摊销

装修费 94,859,129.98 20,879,336.89 13,671,084.48 13,471,005.64 149,011.00 20,930,404.73 73,928,725.25

其他 15,185,432.55 88,027.23 7,839.00 53,042.15 1,250.00 41,574.08 15,143,858.47

合 计 110,044,562.53 20,967,364.12 13,678,923.48 13,524,047.79 150,261.00 20,971,978.81 89,072,583.72

23、其他长期资产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高尔夫球会会员卡费用 15,479,580.23 15,479,580.23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会费 30,000,000.00 30,000,000.00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 647,885.58 1,277,250.00

合 计 66,127,465.81 66,756,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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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4、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减少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转回 转销 合计

一、坏账准备 120,732,260.57 1,503,499.86 0.00 0.00 0.00 122,235,760.43

其中:

应收保费 27,799,790.62 1,217,943.32 0.00 0.00 0.00 29,017,733.94

其他应收款 91,525,535.06 -15,934.45 0.00 0.00 0.00 91,509,600.61

应收分保账款 1,406,934.89 301,490.99 0.00 0.00 0.00 1,708,425.88

二、其他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5、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用于质押的资产:

定期存款 14,804,006.52 474,817.75 0.00 15,278,824.27

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原因:

(1)因华安保险总部大厦工程的施工合同需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保函协议:以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为受益人、币种为人民币、保证金额为 15,084,594.52

元不可撤销支付保函。

(2)因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黄沙北至石家庄段及天津干线工程项目保险业务共保协议约定

需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保函协议: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为受益人、币种为人民币、保证金额为 194,229.75 元履约保函。

2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按种类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卖出回购债券 1,150,000,000.00 1,626,999,951.90

合 计 1,150,000,000.00 1,626,999,951.90

(2)按交易对手列示

质押式

交易对手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间债券回购交易 1,150,000,000.00 100,000,000.00

上交所债券回购交易 0.00 1,526,999,951.90

深交所债券回购交易 0.00 0.00

合 计 1,150,000,000.00 1,626,999,951.90

58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7、预收保费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预收保费 337,062,307.89 249,098,831.47

(1)预收保费金额为所收到的在会计期末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保险费款项。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预收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见附注九、3(6)。

28、应付分保账款

(1)余额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分保账款 80,196,800.83 61,703,015.76

(2)截止年末余额应付分保公司/经纪公司分保账款金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分保公司/经纪公司 年末余额 比例

Aon Benfield China Limited 8,859,576.30 11.05%

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354,542.56 7.92%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94,709.12 6.10%

北京中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3,004,766.06 3.75%

Willis (Singapore) Pte Ltd 2,308,491.03 2.88%

合 计 25,422,085.07 31.70%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无应付持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款项。

2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09,968,523.15 1,098,776,424.66 1,083,175,638.63 125,569,309.1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788,226.99 73,983,257.72 74,604,984.35 166,500.36

三、辞退福利 0.00 1,652,606.88 1,565,606.88 87,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110,756,750.14 1,174,412,289.26 1,159,346,229.86 125,822,809.54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5,499,751.56 965,062,974.94 910,938,909.20 109,623,817.30

2、职工福利费 0.00 21,275,038.51 20,989,695.51 285,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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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3、社会保险费 422,319.43 37,675,985.33 36,956,142.94 1,142,161.82

其中:医疗保险费 369,899.51 33,039,379.02 32,275,264.52 1,134,014.01

工伤保险费 20,787.48 1,840,821.83 1,858,404.76 3,204.55

生育保险费 31,632.44 2,795,784.48 2,822,473.66 4,943.26

4、住房公积金 539,300.88 39,956,479.14 39,911,050.11 584,729.91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2,145,807.28 18,848,423.84 19,797,573.97 11,196,657.15

6、短期带薪缺勤 0.00 0.00 0.00 0.00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41,361,344.00 15,957,522.90 54,582,266.90 2,736,600.00

合 计 109,968,523.15 1,098,776,424.66 1,083,175,638.63 125,569,309.1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725,923.46 69,301,929.43 69,879,019.08 148,833.81

2、失业保险费 62,303.53 4,681,328.29 4,725,965.27 17,666.55

3、企业年金缴费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788,226.99 73,983,257.72 74,604,984.35 166,500.36

30、应交税费

税 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营业税 59,591,255.40 55,585,135.28

城建税 3,828,701.79 3,502,670.94

个人所得税 14,040,888.69 4,543,675.09

堤围费 487,558.44 421,804.0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456,295.54 1,270,213.31

代扣代缴营业税 51,451.43 44,009.17

教育费附加 2,874,987.06 2,680,372.57

保险保障基金 22,792,956.20 21,229,663.04

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 95,466,084.44 75,018,798.79

其他 434,594.78 177,139.92

救助基金 98,571,576.16 72,233,063.09

房产税 706,393.35 750,602.32

印花税 1,295,465.71 1,173,585.36

企业所得税 -38,618,324.01 63,433,926.41

合 计 262,979,884.98 302,064,659.29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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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1)保户储金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户储金本金 34,165,000.00 36,435,000.00

合 计 34,165,000.00 36,435,000.00

(2)储金本金按期限列示

账 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34,165,000.00 36,435,000.00

合 计 34,165,000.00 36,435,000.00

(3)保户储金是公司开展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业务(华安金龙收益联动型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家庭财产保险及综合保险)所收储金,客户投保并交纳保户储金后,到期公司返还本金

并支付约定利息。

3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项目列示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余额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950,210,975.81 3,194,219,933.30 2,673,107,936.90 3,471,322,972.21

(2)按期限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1 年以内(含 1 年) 1 年以上 1 年以内(含 1 年) 1 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086,059,471.71 385,263,500.50 2,609,855,081.04 340,355,894.77

33、未决赔款准备金

(1)项目列示

本期减少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年末余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合计

未决赔款准备金 2,267,750,974.78 1,603,025,081.93 1,614,381,155.11 0.00 0.00 1,614,381,155.11 2,256,394,901.60

(2)按类别列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540,776,033.08 1,588,172,981.87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33,813,616.42 131,340,041.53

已发生已报告进展准备金 477,874,187.51 446,354,674.30

理赔费用准备金 103,931,064.59 101,883,277.08

合 计 2,256,394,901.60 2,267,750,9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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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4、应付债券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次级定期债务面值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合 计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2010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 2010 年第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 10 亿

元次级债券的议案》。2010 年 12 月 27 日,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安财产保

险股份公司募集次级定期债务的批复》(保监财会[2010]160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募集 10

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自收到批文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本次次

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

根据有关协议, 2011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亿元次级

定期债务认购资金,2011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亿元次级定期债

务认购资金。2011 年 6 月 2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亿元次级定期债务

认购资金。

35、递延所得税负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4,533,074.00 1,133,268.50 6,126,762.08 1,531,690.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82,084,201.68 70,521,050.42 163,154,760.07 40,788,690.02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5,393,085.88 1,348,271.47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302,398,123.12 75,599,530.78 312,992,736.76 78,248,184.19

初始投资成本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

税影响 13,146,563.16 3,286,640.79 0.00 0.00

合 计

607,555,047.84 151,888,761.96 482,274,258.91 120,568,5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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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6、其他应付款

(1)按核算内容分类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理赔查勘费 112,948.04 553,891.33

理赔公估费 3,160,439.94 4,825,865.34

理赔代理费 20,179,261.94 16,016,555.05

理赔检验费 846,340.98 729,698.62

上交管理费 5,816,687.46 5,629,222.02

副食品调节基金 92,117.17 69,040.17

理赔诉讼费 1,612,653.46 1,375,306.02

租房押金及保证金 12,971,164.78 12,543,816.87

稽核缴回款 5,008,351.32 5,008,351.32

投标保证金 833,000.00 908,400.00

追偿拍卖款 193,682.00 311,541.27

预收学贷险赔款 1,514,412.85 10,321,559.21

往来款 33,588,690.56 23,758,288.62

再保业务挂账 30,931,992.04 28,234,830.61

证券清算款 14,062,727.99 3,399,866.42

预提咨询及服务费 25,500,000.00 0.00

合 计 156,424,470.53 113,686,232.87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三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19,064,239.33 元,

占总余额的 12.19%。

(3)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中大额往来款列示

债权人名称 年末余额 比例 账龄 形成原因

广东南枫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560,000.00 1.64% 1 年以内 保证金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无应付持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款项。

37、应付利息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龙险满期利息 4,325,171.50 4,633,138.96

次级债利息 36,032,876.71 36,032,876.71

合 计 40,358,048.21 40,666,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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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递延收益

项 目 补助总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销 年末余额

政府建设项目补贴 93,000,000.00 83,700,000.00 0.00 1,860,000.00 81,840,000.00

合 计 93,000,000.00 83,700,000.00 0.00 1,860,000.00 81,840,000.00

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深府[2009]6 号)的规定,深圳市财

政局将本公司支付总部大厦地价款 3.1 亿元的 30%作为返还项目建设奖励金。

39、股本

投资者名称 年末余额 比例 年初余额 比例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20,000,000.00 20.000% 420,000,000.00 20.000%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0.00 12.143% 255,000,000.00 12.143%

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0,000,000.00 8.571% 180,000,000.00 8.571%

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80,000,000.00 8.571% 180,000,000.00 8.571%

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 310,200,000.00 14.771% 310,200,000.00 14.771%

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 156,000,000.00 7.429% 156,000,000.00 7.429%

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 88,800,000.00 4.229% 88,800,000.00 4.229%

深圳市深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00.00 3.571% 75,000,000.00 3.571%

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 22,500,000.00 1.072% 22,500,000.00 1.072%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62,500,000.00 12.500% 262,500,000.00 12.500%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7.143% 150,000,000.00 7.143%

合 计 2,100,000,000.00 100% 2,100,000,000.00 100%

上述股本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2]第 B-1008 号验资报告验

证。

40、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1,300,000,000.00 0.00 0.00 1,300,000,000.00

其他 31,689,907.52 4,013,854.66 31,689,907.52 4,013,854.66

合 计 1,331,689,907.52 4,013,854.66 31,689,907.52 1,304,013,854.66

本年增加系按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所

享有的份额;本年减少系转让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结转的按权益法核算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所享有的份额。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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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发生金额

减:前期计入其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所得税前发 税后归属于母公 税后归属于少数 年末余额

他综合收益当期 减:所得税费用

生额 司 股东

转入损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25,313,663.43 286,176,792.52 111,478,629.47 71,544,198.12 102,981,455.93 172,508.99 228,295,119.36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52,146.96 69,529.28 0.00 17,382.32 52,146.96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121,991,829.05 278,353,786.01 111,478,629.47 69,588,446.49 97,114,201.05 172,508.99 219,106,030.10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0.00 -5,393,085.91 0.00 -1,348,271.47 -4,044,814.44 0.00 -4,044,814.4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3,373,981.34 13,146,563.14 0.00 3,286,640.78 9,859,922.36 0.00 13,233,903.7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25,313,663.43 286,176,792.52 111,478,629.47 71,544,198.12 102,981,455.93 172,508.99 228,295,119.36

42、盈余公积

类 别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96,450,332.01 72,816,935.26 0.00 369,267,267.27

合 计 296,450,332.01 72,816,935.26 0.00 369,267,267.27

本年计提数系按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比例计提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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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3、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上年未分配利润 1,078,363,944.25 780,035,252.9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0.00 0.0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78,363,944.25 780,035,252.91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9,098,060.14 329,900,491.8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2,816,935.26 31,571,800.5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0.00 0.0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应付普通股股利 0.00 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0.00 0.00

分配普通股股利 879,060,000.00 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885,585,069.13 1,078,363,944.25

本公司 2015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七届六次临时

董事会关于 2014 年度特别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0,000,000 股为基

数,以经审计的 2013 年末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76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09,960,000.00 元。

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1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569,100,000.00 元。

44、少数股东权益

本期增(减)变化

年初余额少数股 年末余额

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

东权益 子公司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其他变动 少数股东权益

持股比例

华安财产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951,022.22 34,365,230.55 10.00% 3,436,523.05 172,508.99 25,560,054.26

合 计 21,951,022.22 34,365,230.55 10.00% 3,436,523.05 172,508.99 25,560,054.26

45、保险业务收入

(1)按收入类别划分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原保险保费收入 8,580,779,425.68 7,616,136,246.27

分保费收入 183,900,341.90 146,733,992.35

合 计 8,764,679,767.58 7,762,870,23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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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原保险保费收入按主要险类列示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险 7,378,860,944.57 6,685,426,222.59

企财险 162,103,422.12 167,234,802.27

意外伤害险 404,120,351.79 353,462,164.90

工程险 39,348,772.16 43,323,014.45

信用险 202,688,902.01 83,424,777.24

货物运输险 27,267,062.42 24,718,351.42

责任险 190,080,364.76 159,377,425.22

短期健康险 103,193,123.17 67,425,437.45

个人财产险 22,224,809.22 8,400,368.56

其他 50,891,673.46 23,343,682.17

合 计 8,580,779,425.68 7,616,136,246.27

(3)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名情况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前五名金额 175,851,344.22 118,956,786.20

占保险业务比例 2.05% 1.56%

46、分出保费、摊回赔付支出、摊回分保费用

(1)按主要险类列示

本年数

项 目

分出保费 摊回赔付支出 摊回分保费用

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险 29,358,850.62 12,514,560.22 10,367,350.79

企财险 40,996,415.90 88,296,864.14 1,676,140.44

意外伤害险 2,328,376.28 363,542.90 269,639.69

工程险 8,406,331.34 122,519.44 51,054.14

信用险 4,644,000.60 117,507.02 1,381,051.64

货物运输险 11,473,833.72 8,217,998.08 3,440,802.22

责任险 3,607,454.99 420,086.66 304,540.25

个人财产险 87,745.51 0.00 60,961.25

其他 37,326,340.52 419,596.13 7,869,381.84

合 计 138,229,349.48 110,472,674.59 25,420,9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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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上年数

项 目

分出保费 摊回赔付支出 摊回分保费用

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险 31,484,386.54 13,005,865.69 11,968,076.65

企财险 26,089,453.55 1,734,080.45 920,711.68

意外伤害险 2,060,371.77 1,702,396.77 326,363.12

工程险 8,265,868.65 529,289.83 32,013.52

信用险 121,497.04 2,725,549.11 17,721.44

货物运输险 12,387,539.32 2,432,672.01 3,465,724.86

责任险 8,494,843.30 5,364,121.01 821,449.14

个人财产险 -2,601,438.30 14,416.90 -784,173.14

其他 12,913,920.35 43,520.55 2,495,331.84

合 计 99,216,442.22 27,551,912.32 19,263,219.11

(2)分保公司及经纪公司的分出保费、摊回赔付支出及摊回分保费用前五名金额明细情况

本年数

项 目

分出保费 摊回赔付支出 摊回分保费用

Aon Re China Limited 36,143,865.08 37,503,393.43 11,462,184.46

韦莱香港有限公司 10,553,752.84 295,742.89 1,381,051.64

Munich Reinsurance Company Beijing Branch 7,549,178.56 502,317.35 433,212.67

太平再保险顾问有限公司 2,172,386.07 243,861.60 657,149.17

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876,544.51 426,721.05 453,524.62

合 计 58,295,727.06 38,972,036.32 14,387,122.56

比例 42.17% 35.28% 56.60%

47、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险 427,173,355.99 202,567,647.21

企财险 8,689,189.40 15,509,008.52

意外伤害险 17,087,463.48 20,593,979.65

工程险 -52,883.64 10,992,538.69

信用险 78,818,107.25 38,452,273.39

货物运输险 1,000,106.11 61,043.59

责任险 -2,722,861.34 11,347,550.50

短期健康险 20,698.49 788,220.77

个人财产险类 -13,419,883.49 -5,985,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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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农业险 103,924.48 103,305.82

其他 -2,416,883.50 2,859,350.69

合 计 514,280,333.23 297,289,912.78

48、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①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5,554,847.56 218,689,677.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65,255,866.62 323,438,972.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67,424,062.29 73,186,815.65

小 计 928,234,776.47 615,315,466.46

②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净收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500,550,461.92 53,788,676.76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0.00 1,300,856.24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3,407,963.98

小 计 503,958,425.90 55,089,533.00

③其他:

其中:转让子公司股权收益 0.00 -31,880,052.67

合 计 1,432,193,202.37 638,524,946.79

4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074,985.15 -43,831,118.03

投资性房地产 1,084,646.00 15,094,565.25

合 计 -16,990,339.15 -28,736,552.78

50、其他业务收入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代理查勘 1,600.00 42,000.00

租金收入 40,022,412.27 39,589,048.55

返还代扣缴车船税手续费 36,773,246.15 36,787,144.55

定期利息收入 24,883,970.79 25,680,498.20

活期利息收入 6,349,605.61 5,020,298.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7,767,515.41 9,773,274.81

69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交易类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7,707,257.74 7,968,399.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5,386,521.14 5,303,268.17

中间业务收入 400.20 6,000.00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 4,357,680.00 0.00

其他 19,360,684.00 1,804,602.58

合 计 152,610,893.31 131,974,534.25

51、赔付支出

(1)按合同列示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原保险合同赔款支出 3,594,955,509.87 3,264,005,299.51

原保险合同理赔费用 428,013,771.21 389,724,165.56

再保险合同赔款支出 159,754,795.36 34,268,201.18

合 计 4,182,724,076.44 3,687,997,666.25

(2)按内容列示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赔款支出 4,182,724,076.44 3,687,997,666.25

合 计 4,182,724,076.44 3,687,997,666.25

52、提取/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明细列示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年数 上年数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 -47,396,948.79 186,874,192.37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 2,512,030.19 9,626,979.98

已发生已报告进展准备金 31,519,513.21 7,819,391.53

理赔费用准备金 2,009,332.21 7,008,487.30

合 计 -11,356,073.18 211,329,051.18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年数 上年数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 -36,529,626.66 37,038,579.94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 -730,434.61 1,552,937.27

已发生未决进展赔款 3,923,741.18 1,782,985.01

合 计 -33,336,320.09 40,374,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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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 种 本年数 上年数

营业税 486,383,843.51 395,447,043.61

城建税 33,468,188.73 27,223,287.20

教育费附加 14,912,992.37 12,502,287.47

地方教育费附加 9,401,970.54 7,268,374.53

合 计 544,166,995.15 442,440,992.81

税金计提标准见附注五。

54、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10,306,443.47 849,185,158.36

55、业务及管理费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资产折旧及摊销 69,244,159.85 59,772,058.54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74,534,580.90 62,514,958.44

业务招待费 77,211,086.96 72,160,284.42

职工工资及三项经费 902,952,191.90 822,157,453.64

电子设备运转费及邮电费 67,152,495.54 59,482,241.49

职场及办公费用 184,894,567.50 125,525,610.00

社保及公积金 127,537,106.86 105,909,765.60

保险保障基金及监管费 79,339,127.37 69,900,491.60

劳务费 742,238,285.33 548,588,591.41

结算费用 27,963,141.59 25,097,388.34

董事会费 56,019,216.18 49,590,355.19

会议费及差旅费 96,202,361.78 84,098,570.14

租赁费 85,461,997.77 79,020,998.31

咨询费及服务费 79,110,637.50 47,336,792.73

救助基金 51,321,583.90 49,601,434.63

其他 174,501,769.72 146,367,201.12

合 计 2,895,684,310.65 2,407,124,1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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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其他业务成本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26,331,014.53 39,098,249.05

交易手续费及托管费 8,996,919.19 4,154,103.26

次级定期债务利息支出 51,200,000.00 51,2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成本 2,340,544.00 0.00

其他 4,142,391.77 4,960,520.48

合 计 93,010,869.49 99,412,872.79

57、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5,934.45 13,718,722.98

应收保费计提坏账准备 1,217,943.32 618,807.52

应收分保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01,490.99 615,631.48

合 计 1,503,499.86 14,953,161.98

58、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7,114.44 882,502.31

政府补助 2,384,200.00 6,748,024.00

固定资产盘盈 3,388.00 0.00

无需支付的款项 7,843,161.52 2,408,171.91

其他 1,065,482.78 1,265,362.75

合 计 11,503,346.74 11,304,060.97

(2)政府补助

种 类 本年数 来源单位 批准文件

政府建设项目补贴 1,860,000.00 深圳市财政局 深府[2009]6 号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市人 深保同秘[2014]3 号、深府金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3 租房补贴 199,200.00

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5]62 号、深保同秘[2015]8 号

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管

金融园区装修款补助 125,000.00 无文件

理有限公司

机构设立奖励金 200,000.00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无文件

小 计 2,38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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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9、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49,814.79 1,709,106.26

捐赠支出 6,000,000.00 4,710,000.00

押金保证金损失 0.00 171,816.88

罚款支出 989,632.26 3,418,889.94

固定资产盘亏 31,160.00 0.00

其他 388,961.32 449,215.04

合 计 9,159,568.37 10,459,028.12

60、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当期所得税费用 267,545,987.13 126,897,350.52

递延所得税费用 -7,543,274.71 -17,149,454.13

合 计 260,002,712.42 109,747,896.39

6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收入 6,361,757.30 5,013,120.38

代理查勘收入 1,600.00 42,000.00

租金收入 40,022,412.27 39,589,048.55

收到保证金或押金 36,052,360.99 13,641,344.86

收回个人借款 16,066,651.27 12,251,340.71

往来款 692,977,779.58 150,316,767.68

其他 6,093,261.72 3,002,262.39

代收代缴的车船使用税费 36,773,246.15 36,787,144.55

收到的补贴款 524,200.00 4,888,024.00

合 计 834,873,269.28 265,531,0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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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保证金及押金 12,427,427.90 10,415,745.15

罚款、滞纳金 989,632.26 3,418,889.94

支付个人借款 26,081,614.57 15,121,681.29

以现金支付的保险保障基金 67,082,967.58 57,816,148.54

以现金支付的救助基金 24,983,070.83 36,983,705.44

上交管理费 9,905,221.19 8,430,653.86

营业费用支付的现金 1,603,133,942.51 1,267,130,291.18

捐赠 6,000,000.00 4,710,000.00

资金往来 81,056,386.59 112,904,579.10

其他 388,961.32 5,863,071.86

金龙险满期储金利息 307,967.46 816,047.64

合 计 1,832,357,192.21 1,523,610,814.00

6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买入返售证券之利息 10,381,820.49 10,205,073.31

收到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3,783,465.34 2,984,061.94

定期存款 0.00 0.00

买入返售证券 20,681,997,000.00 21,038,897,839.00

合 计 20,696,162,285.83 21,052,086,974.25

6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交易手续费及托管费 5,475,301.67 3,552,779.31

定期存款 4,347,817.75 12,570,371.91

买入返售证券 20,945,247,000.00 20,782,357,403.50

合 计 20,955,070,119.42 20,798,480,554.72

6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卖出回购证券 203,981,117,610.17 211,234,008,654.20

合 计 203,981,117,610.17 211,234,008,654.20

7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卖出回购证券 204,484,963,171.05 210,834,627,718.03

合 计 204,484,963,171.05 210,834,627,718.03

6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本年数 上年数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1)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762,534,583.19 728,169,352.64 331,476,323.71 315,718,005.32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03,499.86 1,503,499.86 14,953,161.98 14,953,161.98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8,792,063.82 48,287,837.50 44,662,249.31 44,256,316.45

无形资产摊销 19,271,160.08 18,487,840.82 15,270,094.61 14,530,470.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3,578,339.94 12,680,339.94 8,646,273.95 8,064,690.62

金融资产交易手续费及托管费 7,694,954.48 177,473,189.04 3,552,779.31 21,286,317.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1,570,472.35 1,570,472.35 826,603.95 826,603.9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87,276.16 -5,987,276.16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6,990,339.15 15,396,651.09 -41,361,143.32 -35,048,848.05

投资、筹资活动利息支出(收益以“-”号填列) 45,482,665.53 44,968,071.08 56,067,412.72 55,247,926.0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45,375,524.00 -1,413,994,334.33 -638,524,946.79 -630,890,009.0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496,199.28 -4,496,199.28 -16,214,199.71 -16,260,719.2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047,075.43 -2,648,653.41 -935,254.42 -2,466,808.6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98,508,864.75 510,684,352.24 -218,000,808.14 -135,567,720.9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16,361,590.71 577,316,851.44 914,789,850.34 861,448,134.17

其他 0.00 0.00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3,382,458.99 709,411,994.82 475,208,397.50 516,097,520.0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0.00 0.00 0.00 0.00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0.00 0.00 0.00 0.0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84,197,149.36 678,889,503.30 467,694,719.17 454,683,044.39

75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年数 上年数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67,694,719.17 454,683,044.39 568,591,127.91 564,349,864.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6,502,430.19 224,206,458.91 -100,896,408.74 -109,666,819.75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现金 684,197,149.36 678,889,503.30 467,694,719.17 454,683,044.39

其中:库存现金 382,770.38 357,429.43 216,388.86 192,447.9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20,331,190.54 616,111,115.13 355,321,799.55 348,650,587.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63,483,188.44 62,420,958.74 112,156,530.76 105,840,008.93

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0.00 0.00 0.00 0.00

二、现金等价物 0.00 0.00 0.00 0.00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0.00 0.00 0.00 0.0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4,197,149.36 678,889,503.30 467,694,719.17 454,683,044.39

其中: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0.00 0.00 0.00 0.00

七、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2015年度: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1)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2)

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3)开展保险资

产管理产品业务;(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公司可受托管理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

控股子公司 天津 保险资产管理 20,000 万元 保险资金、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

资金,公司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流动性要求,为

客户提供兼具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产品和投

资服务。

76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续)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子公司名称 期末实际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000 万元 0.00 90 90

(续)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是否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损益的金额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25,560,054.26 元 0.00

2014 年度: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1)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2)

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3)开展保险资

产管理产品业务;(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公司可受托管理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

控股子公司 天津 保险资产管理 20,000 万元 保险资金、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

资金,公司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流动性要求,为

客户提供兼具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产品和投

资服务。

(续)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子公司名称 期末实际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000 万元 0.00 90 90

(续)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是否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损益的金额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21,951,022.22 元 0.00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

4、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无。

77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80,000,000.00 0.00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0.00 180,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57,421,818.64 0.00 57,421,818.64 670,870,683.87 0.00 670,870,683.87

合 计 237,421,818.64 0.00 237,421,818.64 850,870,683.87 0.00 850,870,683.87

(2)对子公司投资

本年计提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0,000,000.00 0.00 0.00 180,000,000.00 0.00 0.00

合 计 180,000,000.00 0.00 0.00 180,000,000.00 0.00 0.00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资损益 调整

联营企业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50,000,000.00 0.00 0.00 3,407,963.98 0.00 4,013,854.6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620,870,683.87 0.00 544,374,320.37 -44,858,602.93 52,146.95 -31,689,907.52

合 计 670,870,683.87 0.00 544,374,320.37 -43,507,701.16 52,146.95 -27,243,855.49

(续)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联营企业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57,421,818.64 0.0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0.00 0.00 0.00 57,421,818.64 0.00

78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金 额 坏账准备 净 值

1 年以内 81,353,983.30 0.00 81,353,983.30 39,630,572.35 2,166.84 39,628,405.51

1-2 年 6,626,535.40 0.00 6,626,535.40 75,797,156.91 0.00 75,797,156.91

2-3 年 5,811,379.59 0.00 5,811,379.59 6,242,370.43 9,834.00 6,232,536.43

3 年以上 118,038,573.16 91,509,600.61 26,528,972.55 636,502,012.73 91,513,534.22 544,988,478.51

合 计 211,830,471.45 91,509,600.61 120,320,870.84 758,172,112.42 91,525,535.06 666,646,577.36

(2)按性质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占比10%以上) 30,073,150.00 30,073,150.00 0.00 567,558,402.21 0.00 567,558,402.21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181,757,321.45 61,436,450.61 120,320,870.84 190,613,710.21 91,525,535.06 99,088,175.15

合 计 211,830,471.45 91,509,600.61 120,320,870.84 758,172,112.42 91,525,535.06 666,646,577.36

(3)按内容列示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购房款 30,746,937.64 14.51% 1,075.42 30,745,862.22 24,687,448.20 3.26% 804.68 24,686,643.52

往来款 137,256,183.47 64.80% 88,514,182.86 48,742,000.61 706,370,560.09 93.17% 86,108,178.29 620,262,381.80

押金 30,876,995.02 14.58% 1,392,831.21 29,484,163.81 22,292,086.33 2.94% 2,443,450.85 19,848,635.48

备用金 6,551,923.66 3.09% 1,056,316.68 5,495,606.98 2,294,057.60 0.30% 1,060,666.68 1,233,390.92

代付赔款 208,999.59 0.10% 208,098.05 901.54 196,467.95 0.03% 196,467.95 0.00

差旅费 3,298,888.27 1.56% 19,623.03 3,279,265.24 626,148.67 0.08% 19,623.03 606,525.64

查勘理赔费 92,741.87 0.04% 0.00 92,741.87 0.00 0.00% 0.00 0.00

其他 2,797,801.93 1.32% 317,473.36 2,480,328.57 1,705,343.58 0.22% 1,696,343.58 9,000.00

合 计 211,830,471.45 100.00% 91,509,600.61 120,320,870.84 758,172,112.42 100.00% 91,525,535.06 666,646,577.36

(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明细情况

往来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 账龄 欠款性质

深圳石化塑料有限公司 30,073,150.00 30,073,150.00 3 年以上 往来款

深圳市明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416,388.52 16,416,388.52 3 年以上 往来款

79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往来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 账龄 欠款性质

迪多视迅发展公司 9,591,000.00 9,591,000.00 1 年以内 往来款

一年以内 5,007,342.00 元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000,000.00 0.00 一至两年 1,992,658.00 元 往来款

谈立军 3,000,000.00 0.00 1 年以内 往来款

合 计 66,080,538.52 56,080,538.52

本公司对应收外部单位或个人的除保证金、押金以外的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

(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九、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华民慈善基金会 本公司董事长李光荣及本公司股东为其原始出资人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李光荣控制的公司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母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本公司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组织

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本公司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组织

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袁长安直接控制的公司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为其重要股东的公司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母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为其重要股东的公司

80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浦航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杭州花港海航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海南兴隆温泉康乐园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关联自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关联方交易事项

(1)保险业务收入-保费收入

关联方名称 本年数 上年数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1,977.08 36,603.20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51,919.32 64,958.77

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65.00 1,359.04

华民慈善基金会 2,445.43 3,041.4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9,698.46 9,649.33

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6,262.17 2,234.89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9,798,142.50 2,229.23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48,733,399.56 15,855,721.62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3,684,333.00 0.00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424,693.07 0.00

关联自然人 157,312.12 54,832.27

合 计 62,900,847.71 16,030,629.80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保险费率遵循公司相关险种费率条款的一般规定。

(2)保险业务-赔付支出

关联方名称 本年数 上年数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00 15,449.99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 18,229.88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015,100.00 957,903.70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15,270.00 0.00

关联自然人 0.00 3,781.00

合 计 1,033,575.00 995,364.57

8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提供劳务:无

(4)购买股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名称 类别

数量 成本 市值 数量 成本 市值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2,546,196.00 127,281,508.86 243,304,702.44 62,546,196.00 127,281,508.86 213,907,990.32

合 计 62,546,196.00 127,281,508.86 243,304,702.44 62,546,196.00 127,281,508.86 213,907,990.32

(5)购买债券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名称 类别

数量 成本 市值 数量 成本 市值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 25,000,000.00 26,175,000.00 479,180 47,918,000.00 47,918,000.00

合 计 250,000 25,000,000.00 26,175,000.00 479,180 47,918,000.00 47,918,000.00

(6)股权转让

股权受让单位名称 交易内容 账面价值 转让价格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448,406,605.02 787,986,623.82

(7)关联方往来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名称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应收保费:

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0.00 0.00% 0.00 0.00%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44,158,579.91 20.78% 3,414,489.44 2.61%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0.00 0.00%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44,158,579.91 20.78% 3,414,489.44 2.61%

其他应收款: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000,000.00 3.01% 5,077,422.03 0.67%

合 计 7,000,000.00 3.01% 5,077,422.03 0.67%

8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名称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预收保费: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0.00 0.00% 1,198,218.32 0.48%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688.72 0.01% 30,840.20 0.01%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37,128.47 0.01%

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0.00 0.00% 0.00 0.00%

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9,649.33 0.00%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50,711.60 0.01% 0.00 0.00%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关联自然人 25,052.02 0.01% 36,882.19 0.01%

合 计 179,452.34 0.03% 1,312,718.51 0.51%

十、或有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鉴于保险业务性质,本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

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在诉讼中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

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单的索赔,本公司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了充足的准

备金。

对于未决诉讼,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任何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十一、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无重大的承诺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公司 8 亿元次级债务的议案》。

十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铜

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所持有的 78,000,000 股铜陵精达特

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30,000,000 股铜陵

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安徽特华投资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15 年 6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8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18,000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渤海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 2017 年 12 月 24 日;将持有本公司 8,880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支行,质押期限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本公司股东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2,000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重

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拟续期,截止报告日尚未解除质押;

将持有本公司 6,000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 年 12 月 15 日的民事裁定书((2015)皖民二初

字第 00041 号)的裁定,该 6,000 万股的股权被采取保全措施;将持有本公司 16,000 万股

的股权质押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质押期限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将持有本

公司 1,500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质押期限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

本公司股东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10,120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长沙银

行广州分行,其中 1,120 万股的质押期限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9,000 万股的质押期限至

2023 年 7 月 1 日。

本公司部分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质押给天津润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

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31,020 万股的股权做质押,广州市鑫中业投

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2,730 万股的股权做质押,质押期限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报告日尚未解除质押。

本公司部分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北京国华

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18,000 万股的股权做质押,其中 14,360 万股的质押期限

至 2017 年 8 月 17 日,3,640 万股的质押期限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18,000 万股的股权做质押,其中 10,720 万股的质押期限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7,280 万股的质押期限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7,080 万股的股权做质押,质押期限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

十五、风险管理

1、主要风险类别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筹集足够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公司经营的保险业务

允许退保、减保或以其它方式提前终止保单,日常现金支出主要是赔付支出、保户储金到期

返还本息等,这些使公司面临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本公司通过匹配投资

资产与保险负债的到期日以及定期预测业务收支情况做好现金流预测等措施以降低流动性风

险。

8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公司的债务人到期未能支付本金、利息或因被投资公司经营失败而引起经

济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信用风险的主要项目有应收保费、在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债券

投资、与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安排等。从目前经营情况看,应收保费是公司最主要的信用风

险,公司通过加大对应收保费及其它应收款项的追偿力度,已取得一定成效。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利率、市场价格、外汇汇率及其他市场价格相关因素的变动引起金融工

具的价值变化,从而导致潜在损失的风险,是投资活动面临的主要风险。目前,本公司主要

面临的市场风险有:保户储金支付利息的承诺面临利率变动风险;固定收益证券投资面临利

率风险;证券投资面临市场价格风险;持有的外币定期存款、外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外汇

资产以及应付分保帐款等外汇负债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4)保险经营风险

①战略管理风险:即保险公司在战略规划及战略决策方面出现重大失误带来的风险。战

略失误可能导致公司发展停滞不前或经营绩效低下。

②定价风险:即保险公司产品风险费率测算、预定利率确定、预定费用率测算、预期投

资回报率测算等方面的风险。特别对于长期业务,上述定价风险比较突出,若出现大的经济

波动,利差损或费差损就可能比较严重。

③资产风险:即保险公司资产价值下降或未产生预期盈利能力的风险。资产风险主要包

括三方面,一是资产安全性,二是资产盈利能力,三是资产流动性。此外,资产结构风险也

应引起充分重视,长期保险产品经营还需考虑资产与负债相匹配。保险公司资产结构不合理

也会降低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④再保险风险: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分保来分散经营风险。若再保险安排不适当,一方面

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另一方面也会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及应付巨灾风险的能

力。

本公司通过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承保政策、再保险安排和理赔处理来管理保险经营风险。

2、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公司以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员风险管理范围、全程风险管理过程、全新风险管理

方法”作为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目标,努力建设和不断完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风险管理工作

取得实效。

目前,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为:

85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最高风险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所有风险管理决策,代表公

司行使对偿付能力、保险资金运用、后台作业流程、市场行为规范、公司治理等宏观管理,

负责识别及审查公司整体及全部营运资金的主要风险,确保公司主要的财务、投资和经营风

险管理政策得到遵守和执行。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① 制定和修改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② 确定公司在主要风险领域的基本策略;

③ 确保风险管理流程在公司得到建立和遵守;

④ 定期审议和检查各部门及各分公司的风险管理过程和风险报告;

⑤ 对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和管理,重点监控公司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

(2)与风险管理有关的主要部门

① 业务部门

与风险管理有关的业务部门主要包括车险部、财产险部、人身险部、信用保证险部、再

86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保暨国际关系管理部以及资产管理中心等。各业务部门的主要风险管理职责是:

A. 确保公司经营的平稳发展,在各经营环节控制风险;

B. 通过核保、核赔等权限的授权控制规范业务流程,提供业务发展指导;

C. 制定和不断完善各自专业领域的操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强化工作职责;

D. 负责对各自专业领域的风险识别和自查,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②精算运营及风险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

精算运营及风险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在公司风险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A. 进行风险意识与风险控制宣导培训,建设风险管理技术平台;

B. 为风险管理策划提供支持和帮助,对风险管理目标进行分解;

C. 根据性质、来源等对风险事件进行分类;

D. 提供各类风险评估标准和风险处理具体方案,指导和跟踪风险处理方案的实施;

E. 建立强大的数据信息系统,确保经营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F. 策划建立或改善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管理方案,并追踪实施。

③ 合规部

合规部在公司风险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A. 制定和实施公司法律合规程序,负责识别、评估和监控公司内、外部法律与合规风

险;

B. 维护公司法律合规机制,设定法律合规建设目标;

C. 制定内、外部法律风险处理的具体方案,指导和跟踪相关风险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D. 评估内、外部法律风险,策划内、外部法律合规改善方案并追踪其实施效果。

④ 稽核调查部

稽核调查部在公司风险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根据公司核心战略目标确定年度规范经营计划;

B. 协助经营管理层制定内控制度政策,并确保有效推动和执行;

C. 汇总公司的整体经营风险,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D. 通过稽核调查,对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并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E. 通过非现场稽核调查平台的建设及日常监控,加强对公司的日常风险管理;

F.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和程序的充足性和有效性,建议改进这些控制和程序,并监督有关

改进活动的实施;

G. 建立规范的后续跟踪程序,确保稽核建议得到落实和改进,切实提升公司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3)分公司的风险管理

① 各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战略与政策;

② 根据公司战略政策,结合各分公司实际情况,细化各分公司经营风险管理政策;

87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③ 通过直接委派各分公司业务管理及客户服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律人员或驻分公

司稽核调查部,进行专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④ 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审议和检查各分公司的风险管理过程和风险报告。

3、保险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保持偿付能力的方法

保持偿付能力的方法:保持偿付能力充足一般有四种方法:扩大资本金规模、发行次级

债、再保险和企业留存的盈利。

(2)选择和接受可承保保险风险的政策,包括确定可接受风险的范围和水平等。

① 承保业务必须执行公司报备保监会的险种和标准条款,如确因业务需要,使用非标准

条款(涉及责任扩展而非说明性条款)或协议承保,必须经公司总部批准后方可。扩展条款的使

用应根据标的的实际风险状况,逐一严格审核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厘定费率时须考虑提高一

定的费率,有的还要根据风险状况设立赔偿限额或绝对免赔额,禁止扩展战争、恐怖行为、

传染病(如 SARS、禽流感等)、污染等条款;

② 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认真执行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与纯风险

损失率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③ 实行规范的业务承保政策:

A. 在做好有效的风险管控和成本管控前提下,禁止违规批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费用

补贴;

B. 所有共保业务,必须逐单上报总公司承保中心审批,禁止任何不规范的共保操作;

C. 禁止或限制承保任何满期赔付率超过 60%的续保或新业务;

D. 超一年期保单(非房贷险、工程险业务)必须逐单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部审批;

E. 分入业务接受原则:

a 超出分出公司合同限额的常规业务(非本公司核保政策禁止承保业务),可酌情在本公

司承保能力范围内参与;

b 高风险保险的业务,其来源如果是公司欲拓展或维持的渠道,则可同 A 项谨慎自留,

如不是,则应按公司核保政策执行。

F. 非风险业务在各风险等级按风险质量分 5 个自留档,自 1 到 5 风险质量依次下降,核

保人应根据具体风险的防护状况和管理状况选择适当的自留额,对于风险质量好的业务选择

高的自留档,以增加自留保费;对于风险质量差的业务选择低的自留档,以分散风险;

G. 总公司建立业审会制度,由业务管理部首席核保人在认为必要时召集业审会成员对疑

难业务的承保、理赔进行审定。

(3)再保险风险管控措施

再保险能够分摊保险风险的损失和责任,起到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性的重要作用。主要通

过比例再保险和超赔再保险方式进行再保。对于比例分保,在出单时,根据核保人判定的风

88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险编码和再保险合约的计算规则自动计算每个风险单位的分出比例和自留比例,分出保费和

摊回赔款则依据这一确定的比例进行划分。而超赔分保,一般起到保障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和

重大赔案的自留责任的作用。当巨灾损失或重大赔案的自留责任超过了超赔合同约定的起赔

点,超过部分的损失将由再保险人承担。因此,超赔合同对于重大巨灾年份对于稳定公司财

务报表、及时摊回现金流起着重要的作用。

4、索赔进展

(1)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

单位:万元

事故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合计

本年末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36,381 306,297 343,470 370,660 395,463 395,463

一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18,863 302,770 331,902 363,997 0.00 363,997

二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13,745 299,656 322,954 0.00 0.00 322,954

三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13,759 293,894 0.00 0.00 0.00 293,894

四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08,399 0.00 0.00 0.00 0.00 208,399

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08,399 293,894 322,954 363,997 395,463 1,584,707

累计支付的赔付款项 207,764 291,793 313,645 319,469 228,063 1,360,734

以前期间调整额 0.00 0.00 0.00 0.00 0.00 1,667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635 2,101 9,309 44,528 167,400 225,639

(2)扣除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

单位:万元

事故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合计

本年末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31,584 302,681 338,620 368,185 389,393 389,393

一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16,188 299,825 323,634 361,303 0.00 361,303

二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11,403 296,046 311,275 0.00 0.00 311,275

三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11,120 291,329 0.00 0.00 0.00 291,329

四年后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07,659 0.00 0.00 0.00 0.00 207,659

累计赔付款项估计额 207,659 291,329 311,275 361,303 389,393 1,560,959

累计支付的赔付款项 207,027 289,338 302,161 317,568 225,692 1,341,785

以前期间调整额 0.00 0.00 0.00 0.00 0.00 1,240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632 1,992 9,115 43,734 163,701 220,414

5、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大假设

重大假设及假设数据来源:本公司经营的主要是财产损失险、责任险、意外险、短期健

康险、金龙理财险和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有关的重大假设如下:

89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死亡率:死亡率假设主要是针对意外险和责任险,一般根据经验或行业数据设定,

通常选定为 0.5‰,预定赔付率为 50%;部分长期信用保证险的死亡率根据保监会公布的生命

表设定。2015 年度本公司承保业务实际的意外死亡率为 0.43‰,实际最终赔付率为 26.88%。

(2)疾病发生率:短期健康险的疾病发生率根据行业经验设定,按照不同的年龄设定不

同的疾病发生率,平均的住院发生率是 19.63%,预定赔付率为 55%;2015 年度本公司承保业

务实际的住院发生率为 23.61%,实际赔付率为 8.11%,赔付率经验低于定价假设。

(3)退保率:本公司产品主要是一年期产品,客户退保时,按照比例退还未满期保费。

未满期保费占全年保费的比例如下表:

保险期间(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百分比(%)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2015 年度本公司承保业务实际的笔数退保率为 1.07%(退保笔数/签单笔数),金额退保

率为 0.34%(退保金额/签单金额);

(4)投资收益率:本公司主要产品是一年期产品,投资收益率在定价中一般不予考虑。

公司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精算责任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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