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6-033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5 日收
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北京佳讯飞
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160464 号)(以下简
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已按反馈意
见要求编制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反馈意见回复》(公告编号:2016-031)。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
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编制了《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补充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之补充回复》”),
并根据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反馈意见之补充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
馈意见之补充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