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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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5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6SZA20347)。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

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中恒华发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2 月、4月和6月预付关联方武

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370万元、10,000万元和25万元,合计10,395

万元采购款,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采购交易共发生

251.91万元,收回本金10,143.09万元。由于审计范围受限也无法实

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此项关联方采购业务的经济实质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预付款项以及财务报

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恒华发公司于2016年1月1 8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6026号)。

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由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尚未

结束,我们无法判断最终调查结论对中恒华发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

的影响。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由于“上述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中

恒华发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中恒华发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监事会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事

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

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和改善保留意见事项段中所提

及的内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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