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0 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 A 深华发 B 公告编号:2016-2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永平 董事 出差在外地 杨斌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
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深华发 A 深华发 B 股票代码 000020 2000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斌 牛玉香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 2 号楼 33 层 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 2 号楼 33 层
传真 0755-86360206 0755-86360206
电话 0755-86360220 0755-86360201
电子信箱 hwafainvestor@126.com.cn hwafainvestor@126.com.cn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工业业务与物业经营业务两大主营业务。其中,工业业务为注塑件、泡沫件(轻
型材料包装)、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和销售,物业经营业务主要为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
公司的工业业务主要为家电行业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家电消费升级换代的加速,家
电行业仍将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速度;家电等下游行业的发展为上游配套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凭借多年行业资
源及技术积累,顺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及性能,公司产品及服务获得了格力、海尔、TCL等下游厂商的认可,在行业
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注塑件、泡沫件及液晶显示器等业务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成本压力,
公司工业业务盈利能力弱于预期,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研发水平、开发新型产品、拓展下游渠道以及培育自有品牌,以进一
步提升工业业务的盈利能力。工业业务的转型升级,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在近年工业业务转型升级及盈利能力弱于预期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开发物业经营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开展
自有物业华发大厦装修、招商等工作,物业经营业务为公司贡献了良好的利润,物业经营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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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进一步提升公司物业经营业务的专业性,探索多样化物业经营模式,适时扩大物业租赁的规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499,455,781.11 694,839,760.10 -28.12% 626,821,04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31,513.11 7,687,620.27 -187.56% -6,517,40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1,741,774.80 2,322,082.33 -1,466.95% -5,934,309.1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486,015.99 119,492,159.01 45.19% -69,353,440.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8 0.0271 -187.82% -0.02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8 0.0271 -187.82% -0.02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7% 2.77% -5.04% -2.35%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 1,155,089,236.67 1,162,740,984.93 -0.66% 731,348,49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1,406,562.20 281,351,269.74 10.68% 273,663,649.4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7,513,081.51 131,221,548.35 140,688,910.96 110,032,24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1,851.85 13,665,459.18 5,817,241.98 -26,726,06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4,494.55 -8,415,206.76 -16,478,039.21 -7,023,023.3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5,279.32 19,193,873.05 31,031,444.53 125,425,977.7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36,044 前一个月末普通 36,061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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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非国有 质押 116,489,894
武汉中恒集团 41.14% 116,489,894 116,489,894
法人 冻结 0
赛格(香港)有 质押 0
境外法人 5.85% 16,569,560 0
限公司 冻结 0
GOOD HOPE 质押 0
CORNER
境外法人 4.91% 13,900,000 0
INVESTMENT 冻结 0
S LTD
长江证券经纪 质押 0
(香港)有限公 境外法人 1.04% 2,942,449 0
司 冻结 0
质押 0
徐东冬 境内自然人 0.60% 1,690,307 0
冻结 0
GUOTAI 质押 0
JUNAN
SECURITIES( 境外法人 0.33% 934,974 0
HONGKONG) 冻结 0
LIMITED
质押 0
BINGHUA LIU 境外自然人 0.30% 839,013 0
冻结 0
质押 0
王建新 境内自然人 0.23% 660,000 0
冻结 0
申万宏源证券 质押 0
境外法人 0.22% 633,888 0
(香港)有限公司 冻结 0
质押 0
朱明 境内自然人 0.22% 611,348 0
冻结 0
前十名股东中,武汉中恒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动的说明
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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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45.5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12%;营业利润-630.0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2.74%,
净利润-673.1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7.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显示器 186,838,010.48 909,098.18 6.27% -29.26% 194.11% -0.30%
注塑件 192,872,402.89 161,054.08 8.21% -30.01% 116.48% -0.86%
泡沫件 61,245,929.61 -6,637.72 9.82% -18.64% 97.11% -1.0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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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与上年相比,本年出售誉天恒华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
董事会表示理解,报告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将采
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2、监事会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
保留意见的事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和
改善保留意见事项段中所提及的内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制定的相关解决方案,
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和改善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公司
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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