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30 0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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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6-08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5月4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股票简称将从“*ST海润”变更为“海润光伏”,

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从5%变为10%,股票代码(600401)不变。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将从“*ST海润”变更为“海润光伏”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401”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5月4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3年度、2014年度连

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公司股票已于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海润光伏”变更为

“*ST海润”。

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88,965,515.7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80,868.96元,截

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39,468,400.59元。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经

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2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4月29日同意了公司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3

日停牌1天,5月4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

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海润”变更为“海润光

伏”。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08.09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594.10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出售电站业务形成的投资收益未全

部计入经常性损益之中。公司2015年虽然实现扭亏为盈,但仍然面临市场竞争、

行业波动等风险。为此,公司将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加强成本管控、强化技

术创新等,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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