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编号:临 2016-00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 9:00 时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
决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 2016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 2016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恒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6-012)。
3、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 2016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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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侯选人>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振东提名,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建议,推选张景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核张景荣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其教
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本次提
名推选公司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
会推选张景荣先生为公司董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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