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为购买二期商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
司(下称“金桥公司”)开发的“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商铺”项目(下称“商
铺”)于 6 月正式开始销售。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需由
开发商为购买商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金桥公司申请为购
买商铺项目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一、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项目概况
金桥公司商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15,490.61 ㎡,建设用地面积 90,716.22
㎡。目前建成冷藏库等建筑物 15 栋,其中,用于销售的商业楼 3 栋、综合楼 2
栋,建筑面积合计 32360 ㎡。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购买金桥公司开发的商铺项目的全部按揭贷款客户拟向工行南宁市高新支
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将为上
述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0.9 亿元,在房屋产权
证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
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
(二)本次担保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除需提交金桥公司董事会审议外,还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四、担保协议的内容
(一)工行南宁市高新支行个人商铺按揭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担
保为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类型为信用,被担保人为购买金桥农产品批发
市场二期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担保人为广西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
司,担保最高限额为 9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通过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为在房屋产权证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
保,在贷款人办理贷款手续后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不含抵押预告登记),
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之前。
(二)相关提示
1.上述担保协议均未签订;本次担保对应的按揭贷款客户的借款合同尚未办
理,存在部分客户按揭贷款不能获得银行批准的可能。
2.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发
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3.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 一) 金桥 公司 商铺 项目规 划用 地面 积 215,490.61 ㎡, 建设 用地面积
90,716.22 ㎡。目前建成冷藏库等建筑物 15 栋,其中,用于销售的商业楼 3 栋、
综合楼 2 栋,建筑面积合计 32360 ㎡。商铺项目于 2015 年 6 月正式开始销售。
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需由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
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现金桥公司申请为购买商铺项目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
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在贷款人办理贷款手续后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
手续(不含抵押预告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之前,风险较小。
(二)截止目前,预计本年度新增担保总额为 3.8 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0.9
亿元),五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1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3.81%。五洲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此项担保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确保金桥公
司商铺项目销售顺利,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可行,此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398 亿元,预计本年度新增
担保总额为 3.8 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0.9 亿元),合计为 10.198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81%,
无逾期担保。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