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摩B: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刘渝琳)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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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6-037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刘渝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5年度工

作中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2次。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应

出席3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委托出席0次,无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查阅公司资料、听取汇报,了

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1、2015年8月2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

受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所持空调公司股

权的议案》以及对公司执行证监发[2003]56号通知规定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5年8月2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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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

略发展走向,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目标的实现情况等,力求做到对投资

者负责。2015年出席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年3月14日,主持召

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对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拟聘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

露工作,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建设、重组后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进行核查、监督并提出建议,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

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视公司定期报告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做了认真的审核工作。为做好2015年年度报告,本人

认真学习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及其他独立董事共同与公司财务人员和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四)不断提高履职职能力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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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个人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和查阅相

关资料,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五、2015年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

2015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本人不再适宜兼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特申请辞去上述

职务。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最后,真诚祝愿: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独立董事:刘渝琳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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