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 立 意 见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吕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决议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吕伟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周友梅 葛 扬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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