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蒙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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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蒙发 公告编码: 临 2016-21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在公司

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新江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5 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

年度报告全文》的第九节第七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财务决算方案》

财务决算方案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33,914,247.17

元,净利润-356,061,156.21 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实际可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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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1,064,646.11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为 402,264,425.54 元,股东权益为 189,311,610.57 元,每股收益为-1.1064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2008 年证监会

令第 5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负值,加之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亏损,主营业务转型未有结果,因此,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1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15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临 2016-22】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324,602,379.87 元,为大额

计提资产值,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坏账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

靠,具有合理性。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会计差错更正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的公告》(【临 2016-23】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调整,依据充分,符

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

同意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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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今后发展的可预测风险控

制;公司需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证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

活动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

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内控制度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内控制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正文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标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16】006363 号)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大华内字[2016]000105)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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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6]003972 号)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201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6]003973 号)

7、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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