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胡建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建
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胡建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
将继续在公司战略采购部任职。
截止本公告日,胡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25,437 股。胡建华先生将继续
履行其持有股票上市之日作出的以下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
之五十。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张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丹
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张丹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
在公司执行长室暨招投标办任职。
胡建华先生、张丹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胡建
华先生、张丹女士的辞呈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胡建华先
生、张丹女士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有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补选监事、监事会主席相关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胡建华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张丹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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