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
见,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给予了应有的关注,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我们均出席了会议
并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 (次) (次) (次)
秦联晋 9 以通讯方式参加
9 0 0
会议(次)
李玉敏 9 9 0 0
施光耀 9 9 0 0
秦庆华 9 9 0 0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经营和发
展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
我们认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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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防范风险、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15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全
部资产及负债的预案以及关于参股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预案。我们对这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15日,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等十七项议(预)案。我们对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等事宜发表了
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5月29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
验区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等四项议(预)案。我们对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
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6月26日,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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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我们对
截至2015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5年9月29日,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副董事长等五项议(预)案。我们对调整公
司副董事长、增资控股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的关联
交易、通过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关联交易、增加在同煤财务公司存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11月13日,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新能源公司进行增资等四项议(预)案。我们对关
于对新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
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12月18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等五项议(预)案。我
们对授权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培育火电、新能源发
电项目、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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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12月30日,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条件等十六项议(预)
案。我们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公司未来三年 (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继续推进公司贯彻落实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
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
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我们关注了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等情况。
认真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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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以保
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日常工作情况
1、现场办公情况
在任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密切关注
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
2、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
经营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到公
司实地考察,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作用和监
督作用。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和公司领导层的汇报情况相符合,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如实反
映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3、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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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我
们严格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议(预)案,事先审查,严格
把控,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
作用。
4、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5、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认
真关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本运作等决策行为,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
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秦联晋、李玉敏、施光耀、秦庆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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