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泽电力: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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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

见,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给予了应有的关注,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我们均出席了会议

并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 (次) (次) (次)

秦联晋 9 以通讯方式参加

9 0 0

会议(次)

李玉敏 9 9 0 0

施光耀 9 9 0 0

秦庆华 9 9 0 0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经营和发

展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

我们认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

1

公司董事会防范风险、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15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全

部资产及负债的预案以及关于参股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预案。我们对这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15日,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等十七项议(预)案。我们对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等事宜发表了

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5月29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

验区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等四项议(预)案。我们对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

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年6月26日,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

2

公司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我们对

截至2015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5年9月29日,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副董事长等五项议(预)案。我们对调整公

司副董事长、增资控股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的关联

交易、通过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关联交易、增加在同煤财务公司存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11月13日,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新能源公司进行增资等四项议(预)案。我们对关

于对新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

表了独立意见。

7、2015年12月18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等五项议(预)案。我

们对授权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培育火电、新能源发

电项目、签署《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3

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12月30日,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条件等十六项议(预)

案。我们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公司未来三年 (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在正式审议时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继续推进公司贯彻落实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

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

见,从制度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我们关注了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等情况。

认真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

4

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以保

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日常工作情况

1、现场办公情况

在任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密切关注

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

2、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

经营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到公

司实地考察,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作用和监

督作用。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和公司领导层的汇报情况相符合,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如实反

映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3、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5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我

们严格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议(预)案,事先审查,严格

把控,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的

作用。

4、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5、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认

真关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本运作等决策行为,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

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秦联晋、李玉敏、施光耀、秦庆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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