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维宾
本人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江苏新宁
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
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5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的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
1、董事会
2015年度本人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本人除了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上海汉铎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事项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项目的论证不
够充分,难以判断项目的可行性)以外,对其余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15 年度本人列席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
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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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5年0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15 年 0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事
项、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审计机构、《2015 年度非
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更
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3、在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宁物流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4、在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 2015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和增选曾卓先生和
谭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15 年 11 月 0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
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召集召开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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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
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201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状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合法经营和治理情况。
3、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
断提高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5年11月25日任期届满,在任期期间本着诚
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
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张维宾
2016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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