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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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瑞华核字[2016]48020010 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传真(Fax):+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8020010 号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

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洪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洪涛股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1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洪涛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梅月欣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昝丽涛

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71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95 元,共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59,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296,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45,904,0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020010 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本年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已投入 置换先期 年末余额

净额 直接投入募集资 补充流动 收入净额

投入项目

金项目 资金

金额

845,904,000.00 304,483,374.62 - 270,991,939.62 - 21,841,606.59 292,270,292.3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

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 2010 年 6 月 29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

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

11014674576003(账号)、11014689629001(账号)、20000024921800000870612(账号)、

20000028098000001561264(账号)、755901872710506(账号)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园有

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为:755901872710506)因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办理了销

户手续。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2,270,292.35元,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备注

11014674576003 活期 61,747.29

12014510716002 7 天通知存款 20,021,398.04

12014510716002 定期存款 20,087,500.00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

12014510716002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厦支行

12014510716002 定期存款 50,000,000.00

11014689629001 活期 851,117.60

4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备注

20000024921800000870612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000024921800005652241 7 天通知存款 2,140,798.51

20000024921800000870612 活期 373,815.6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0000028098000003760736 7 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圳高新园支行

20000028098000003760736 7 天通知存款 28,700,000.00

20000028098000003760736 7 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0

20000028098000001561264 活期 33,915.24

合计 292,270,292.35

上述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0,991,939.62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收购股权的的议案》,公司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

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产业园”、“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

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11,000.00 万元,合计 25,000.00 万元用于收购上

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5%股权。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

净额的 29.5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6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590.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099.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547.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55%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态日期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云浮高新石材产业园 是 36,000.00 22,000.00 1,245.72 10,941.86 49.74 2017-3-30 - 不适用 否

天津洪涛装饰产业园 是 28,000.00 17,000.00 852.19 962.84 5.66 2017-3-30 - 不适用 否

收购上海学尔森85%股权 是 -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00.00 - -104.43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000.00 20,642.83 1.28 20,642.83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6,000.00 84,642.83 27,099.19 57,547.5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合计 86,000.00 84,642.83 27,099.19 57,547.5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801.0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于2014年10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9,801.02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或四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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