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4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三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
能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加《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作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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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皖能集团持有公司 764,326,91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2.69%,皖能集团作为临时提案的提案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临时提案的独立意见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就相关临时提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修订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暨
关联交易预案(三次修订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
合理。
2、公司制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
3、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
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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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号:2016-46)。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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