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已披露2015年季报、半年报合并范围进行调整事项的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4-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已披露 2015 年

季报、半年报合并范围进行调整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水泥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已披露 2015 年季报、半年报合并范围进行调

整的说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合并范围调整属于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

报表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

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合并范围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同意对 2015 年季报、半年报进行更正。

独立董事:胡继荣、郑新芝、黄光阳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已披

露 2015 年季报、半年报合并范围进行调整事项的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建水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