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骅先生、张雄斌先生、李兆胜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骅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201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①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②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③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④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⑤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⑥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信)执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
1
价,认为大信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独立审计,对公司业务和状况熟悉,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和相关财务专项意见真实、中肯。经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在2016
年度继续聘用大信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2016年审计费为50万元(因公司审计业务而发
生的差旅费由公司另行支付)。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关注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督促
公司及时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遗漏等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给公司下达《调查通
知书》(桂证调查字201500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
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15]3号),对公司及几名主要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及行政处罚。根据目前
情况,未发现存在明显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
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规定。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证监会、上交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
2
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在审计过程中与大信就发现的问题及时、积极沟通,且督
促公司及时公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15年度
内部控制存在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问题,该等事项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内部监督无效,上述缺陷表明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
运行失效。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存在的内控缺陷,在董事会上提请采取下一步积极整改措施,
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5、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等的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
负责人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15年年报
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年报审计进
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充分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重点审计领域等;
在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日期推迟时,了解审计的进展及公司年报的编制情况,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出具了第一次书面确认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召开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在年审注册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第二次书面确认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2015年度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于下年
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和外审机构的沟通
3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7、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及
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的事项等,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2016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继往,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认真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控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骅、张雄斌、李兆胜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