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 2016-06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及
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到期,监事会决议进行换届选举;
本次监事会提名:高俊杰、刘纪录、张晓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 3 名监事选举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另外,公司工会委员会推选孙迎花、杨洪芹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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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个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高俊杰先生,45岁,中国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助理
经济师,199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律事务科科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分管证券与投资管理部工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寿光市恒联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目前高俊杰先生持有公司 39,606 股 A 股股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
股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
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刘纪录先生,49 岁,中共党员,副教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
学位,现为潍坊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并具有多年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
税法等教学和实践经验,多次担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班骨干课程的培训工
作,多次受邀为潍坊市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班举办讲座。
目前刘纪录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
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张晓峰先生, 38岁,副教授,毕业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
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等。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副教授,长期为本科生、MBA、EDP、EMBA等学员开设管理类相关课程,为省内外大型
企事业单位进行上百次培训。兼任中国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兼职案例研究员、山东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等职。
目前张晓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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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
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
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孙迎花女士,47 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
助理经济师,1993 年加入公司,历任物价审计科科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分管稽察部工作。
目前孙迎花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
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
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杨洪芹女士,48 岁,中国党员,198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质检科副科长、科
长、售后服务处处长、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
目前杨洪芹女士不持有公司任何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
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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