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8届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李家顺先生,邵瑞庆先生和陈芳女士,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离职独立董事2名,为蔡存强先生和邵军女士。均为法律、管理、会计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
功底和丰富的履职经历。
具体个人情况介绍如下:
李家顺先生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1944年出生,医学硕士。曾任上海
长征医院院长、第二军医大学校长、上海开元骨科医院(民营)院长、解放军骨科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医
学会第33届理事会副会长、《脊柱外科杂志》主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邵瑞庆先生
1957年出生,博士,现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
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
理事等,被交通运输部聘为软科学决策咨询专家与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被教育部聘为会计学专业教
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芳女士
1968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上海市震旦律师
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蔡存强先生
现任本公司第七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1950年出生,本科,中共党员,
教授、博导、律师。上海海事大学原副校长;兼任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
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邵军女士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履职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196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
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辽宁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与财务学院院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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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38项,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李家顺 5
邵瑞庆 3
陈芳 3
蔡存强 0
邵军 1
2、2015年,公司共召开2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80项。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全部议案的表决,无反
对或弃权意见。
2015 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李家顺 24 24 0
邵瑞庆 18 17 0
陈芳 18 18 0
蔡存强 6 6 0
邵军 6 6 0
3、2015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独立董事出席委员会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李家顺 1 5 1 2
邵瑞庆 3 2
陈芳 2
蔡存强 2 1
邵军 2 1
4、独立董事实地考察情况
2015年,独立董事累计到公司实地考察3次,赴公司本部开展了调研,考察了公司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年,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监管要求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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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1、 再融资事项
1)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5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 23 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了:
一、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二、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及制订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及制订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及评估结
果公允性等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独立董事意见
2)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启动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了: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方案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 债务重组事项
201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与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州胜帅)及自然人卢磊、李薇、罗杰、陈琪(以下统称:债务重组自然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债务重组,可以有效地解
决公司的债务负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5年,本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4、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新任高管的聘任。我们在董事、高管的提名、任免过程中充
分发挥了监督和审核作用。如实对外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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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业绩预告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发布了 2014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4 年年度
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0 万元左右。
7、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5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9,220,673.12 元,加上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5,983,746.46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33,236,926.66 元。
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期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后为人民币-33,236,926.66 元。
8、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5 年,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4 份定期报告,116 份临时公告。我们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
9、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实施
内控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证监公司字[2012]41 号) 的要求,公司正对内部控制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
照确定的目标和实施路线图积极推进。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201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有关公司《2014年财务
报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2)201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审计机构发表了意见。
3)201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对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
报告的有关审计计划以及审计人员构成、重要审计领域以及审计策略、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汇报。
4)2015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考核以及薪酬情
况出具了意见。
5)2015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出具了相关意见。
6)2015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发表了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投资,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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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一年来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
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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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家顺
邵瑞庆
陈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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