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8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保安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初期,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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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从实际需求出发,未来十二个月内
拟安排的资金使用计划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为确保资金量充足,201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
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
编制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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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内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
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努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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