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6-044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华天大酒店芙蓉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2日
5、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7 人、代
表股份数 631,125,7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403 %。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数
630,908,9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19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 5 人、代表股份数 21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13%。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 人、
代表股份数 21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1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纪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30,911,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38 %;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二、《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30,911,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38 %;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三、《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30,911,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38 %;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四、《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0,911,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61%;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38 %;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五、《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00,00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88%;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38 %;反对 2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三、议案四的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其他各议案的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深交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刚 张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由董事会成员签字确认的《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