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6-038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炊具”)及湖北爱仕达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电器”)为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湖北爱仕达炊具及湖北爱仕达电器生产经
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
(1)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在中国农业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3,000万元的债务担保;
(2)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在中国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3)为湖北爱仕达炊具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
开之日在工商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4)为湖北爱仕达电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
开之日在工商银行安陆市支行形成的最高额为5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爱仕达炊具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爱仕达炊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3 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安陆市太白大道 588 号
4、法定代表人:林富青
5、注册资本:16500 万元
6、经营范围: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
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末及 2015 年度数据
资产总额 352,670,396.18
负债总额 97,085,668.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9,000,000.00
资产负债率 27.53%
净资产 255,584,727.72
营业收入 378,211,384.37
利润总额 18,542,513.79
净利润 13,779,425.82
(二)湖北爱仕达电器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8 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安陆市太白大道 588 号
4、法定代表人:柯卫琴
5、注册资本:1030 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厨房用品、家用电器、不锈钢产品及本公司产品的
货物运输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末及 2015 年度数据
资产总额 149,995,930.00
负债总额 78,065,600.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000,000.00
资产负债率 52.05%
净资产 71,930,329.01
营业收入 443,304,385.02
利润总额 42,860,719.61
净利润 37,248,941.88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湖北爱仕达炊具与中国农业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条
款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人民币/外币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
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
或者凭证为准。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门,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
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起二年。
(二)湖北爱仕达炊具与中国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
条款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签署的
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相应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湖北爱仕达炊具与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条
款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人民币/外币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
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
或者凭证为准。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湖北爱仕达电器与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条
款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人民币/外币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
本合同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
或者凭证为准。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是为简化其融资审批流
程,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
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
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
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为7,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本次审批担保项目发生之后,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11,400万元,占公司
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4%、4.16%。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