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33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为
了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
核销。
一、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余额共计 8,483,251.45 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8,483,251.45 元,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 金额(元) 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核销原因 是否产生
性质 金额(元) 关联交易
大连金仕通贸 货款 100% 不能收回 否
易公司 4,246,262.49 4,246,262.49
广州凯盛服装 货款 100% 不能收回 否
有限公司 3,894,495.30 3,894,495.30
合计 8,483,251.45 8,483,251.45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为8,483,251.4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上述坏
账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
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系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
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坏账核销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