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9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10:
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 交 易 日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宝路 1 号
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范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60,781,29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6762%。其中:出席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13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60,781,29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67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3,628,82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27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
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经过投票表决并合
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2、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3、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4、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5、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6、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
201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法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81,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3,62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