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 韶钢 公告编号:2016-3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经营业务的重
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韶钢松山”,证券代码:000717)于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4
月21日起股票简称修改为“*ST韶钢”)。公司已于2016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
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16-02),于2016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3)。因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22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
已于2016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公告号:2016-04),
并于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21日分别发布
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6-06)(公告号:2016-07)(公告
号:2016-12)(公告号:2016-13)。2016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
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号:2016-14),并于2016年3月30日、
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7日发布了《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号:2016-19)(公告号:2016-20)(公告号:2016-24)
(公告号:2016-34)(公告号:2016-36)。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
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经由宝钢集团告知,目前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
对方范围初步确定为宝钢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经由宝钢集团告知,目前重大资产重组
的初步意向为出售公司全部钢铁业务资产、收购宝钢集团下属的金融业务资产,
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二、重组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推动过程
中。
1、公司及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
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意向协议。
2、公司及有关各方尚未启动相关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相关工作。
3、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积极落实
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拟选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选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和公司律师尚未正式签署协议),选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担任审计、
评估机构,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
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
次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涉及多个有权部门的沟通工作,且置出
钢铁资产规模较大、债权债务种类庞杂;拟购买股权类资产规模也较大、且业务
分布较广。该等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商讨、论证和申报主
管部门批准等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
全部完成。相关各方仍需较长时间确定最终方案,目前尚未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重组预案,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
复牌。
经确认,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均有意向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
四、最晚披露重组方案的日期
鉴于《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已获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6年8月2日复牌。公
司预计将最晚于2016年8月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五、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将发
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