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6-2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受董事长米大斌先生委托,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廷
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44 名,代表股份 1,281,238,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126%,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名,代表股份 4,024,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6%;持
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43 名,代表股份 77,152,22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63%。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王廷良先生、赵强先生;出席本次大
会的公司监事有:李新浩先生、王玉宏先生。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
建律师、李刚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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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1,280,750,677 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82,900 股,占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404,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1,280,750,677 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138,60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 348,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 1,280,750,677 股,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82,900 股,占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404,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16%。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 1,279,895,550 股,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2%;反对 1,342,627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8%;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赞 成
75,8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2598%;反对 1,342,627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91,626,37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共分配
利润 806,231,869.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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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 1,280,750,677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82,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404,6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16%。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建律师、李刚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
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
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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