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作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
提交定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通讯会议审议表
决,同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独立董事: 何黎明、陈伟杰、陈叔军、于秀峰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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