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6-032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
股 份 有 限公 司 2016年 第 一 季度 报 告 全文 》 以 及《 证 券 时报 》、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
报告正文》(2016-033)。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公司新沙天虹购物中心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新沙天虹购物中心,设立非法人分支机
构。营业场所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2105号一楼及二楼A区、三至七楼。
以上事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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