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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6-037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29 日,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行政
楼三楼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有高寿柏先生、唐王国先
生、李萍女士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该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寿柏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经过充分的讨论,与会监事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夏传国、官强、李新 3 人因自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同时冯均、李五常、李行厚等 8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累计 11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调整前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 215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0 万股;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 204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3.5 万
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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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 204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
为:
本次授予的 204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除 11 人自愿放弃认购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并且 204 名激
励对象均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比例占全部表决权的 100%。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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