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6 临-2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董事会拟对《福建闽东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应实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的利
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投资者和
独立董事的意见,自主决策公司
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持续、稳定,
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
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坚持如下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的原则;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
公司可以制定明确的分红回 原则;
报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执行; 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
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
要的决策程序;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和决策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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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顺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
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 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
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
2、分配利润股本基数应当以 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
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以 金分红的方式。
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比例,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 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 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
量。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
况和有关规定拟定中期采取现金 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或者股票方式分红,提交股东大 合理因素。
会审议决定。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期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
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
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满足公司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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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期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
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 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 所处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盈利规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
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步,公司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
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
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的因素,股票
股利分配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
实施。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规
定。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
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
的 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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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
大会作特别说明。 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
2、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原则 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
上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仍有剩余
6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股利,且在任意三个连续年度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策: 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在按照前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述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前提下,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
80%; 件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
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
40%; 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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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 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
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20%; 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
前项规定处理。 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 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净资产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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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和机制: 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
1、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应由 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事会审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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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在充分
2、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 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
体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
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 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
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 润分配政策。
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 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
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 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确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
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 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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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 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
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
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
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在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
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
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
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
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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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
案。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与变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属 程序
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事项,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 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
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 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 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
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以及因 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 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变更现金 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
分红政策的,应当符合公司章程 案时,需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
规定的条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决同意。
修改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
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式,修改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的过半数通过。如果股东大会审
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 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
的调整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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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
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 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专项说明: 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所的有关规定。
和清晰;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
否完备;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 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
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
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
详细说明。 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
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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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八)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 (八)年度报告对利润分配
和经营管理层执行现金分红政 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
策、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决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
策程序应进行有效监督。 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
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
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
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护等。
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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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
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无 (九)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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