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本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16〕319 号),深交所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函复如下:
一、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本所转让条件,本所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本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
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
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法
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本所。如发生重大变
化未及时告知本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本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
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