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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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大通燃气”、“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大通燃气《四川大通燃气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568 号《关于核准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603,77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999,996.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7,604,885.01 元后,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2,395,111.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3)97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1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为 294,022,006.07 元(含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存款利

息),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备 注

一、2013 年度募集资金净额 292,395,111.89

二、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发行费用 1,604,885.01 川华信验(2013)97 号《验资报告》

三、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 -

四、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2,009.17

五、201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

六、2013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294,022,006.07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182,621,179.62 元,

其中:(1)偿还银行贷款 111,221,179.62 元;(2)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

金 7,140 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出发行费用 1,604,885.01 元后,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11,707,513.85 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备 注

一、2014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294,022,006.07

二、2014 年度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出的发行费用 1,604,885.01 川华信验(2013)97 号《验资报告》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 182,621,179.62

四、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1,912,440.89

五、201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868.48

六、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1,707,513.85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64,240,000.00 元,

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为 50,343,439.48 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

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备 注

一、2015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111,707,513.85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 64,240,000.00

2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876,246.43

四、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320.80

五、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0,343,439.4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于 2013 年 7 月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等按照制度规定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26268302),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2015 年 6 月 22 日公司因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

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海通证券签署了《关于<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与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保荐人)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建投证券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沿用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的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26268302),及公司以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

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

下: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账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1 日余额 31 日余额 备注

类别

(元)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626268302 21,143.48 12.02 一般活期户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7 天通知存

10,493,935.37 50,100,000.00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三个月定期

41,192,435.00 243,427.46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一年期定期

60,000,000.00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存款

合计 111,707,513.85 50,343,439.48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2,395,111.89 元、

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1,604,885.01 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22,009.17 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109,773,932.27 元、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1,934,450.06 元 减 去 手 续 费 支 出 868.48 元 后 金 额

1,933,581.58 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45,533,932.27 元、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4,810,696.49 元 减 去 手 续 费 支 出 1,189.28 元 后 金 额

4,809,507.21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64,240,000.00 元,

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其中:(1)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决议,用募集资金支付对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款 22,000,000.00

元;(2)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用募集资金支付对成都华联商厦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款 42,240,000.00 元。

2、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4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2,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投入 11,122.12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877.88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未来尚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方能使

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

按照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相关信息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核查意见

5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了《四川大通燃气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

(2016)162 号),认为:大通燃气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大通燃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

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资金存放安全;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表 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239.51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24.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86.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其中: 2015 年 6,424.00

2014 年 18,262.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3 年 0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 集 资 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调整后投 上半年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期 化

注 1]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2,000.00 12,000.00 11,122.12 92.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所需

流动资金 否 17,239.51 17,239.51 6,424.00 13,564.00 78.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29,239.51 29,239.51 6,424.00 24,686.12 84.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877.88 万元,原因系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部分该项目计划投资额。结余募集资金未来尚需经过董

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方能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投资进度实际为 100%,与该项目原计划相比结余募集资金 877.88 万元,原因系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部分该项目计划投资额。结余募集资金未来尚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方能使用。

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曾琨杰 侯世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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