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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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P)
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川华信专(2016)169 号
目录:
一、防伪标识
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三、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川华信专(2016)169 号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江天然气”)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编制《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罗江天然气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盈利预测实
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罗江天然气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罗江天然气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关于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已经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编
制。
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并购买资产披露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武兴田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编制了自2015 年1月 1日起至 2015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2015 年度的
《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并购买资产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绵阳市天晨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出资 900 万元,持股 90%;德阳市皓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峰投资”)出
资 100 万元,持股 10%,共同重组设立,并由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贡会验
(2002)字第 09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3 年 11 月 17 日,皓峰投资与曾昌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曾昌耀以 100
万元的价格受让皓峰投资持有的公司 10%的股权。2003 年 12 月 30 日,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川贡会验(2003)字第 16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11 月 6 日,天晨投资与牟志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曾昌耀与罗小鹤、熊明佳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天晨投资将所持公司股份 900 万元中的 100 万股按 1:0.7 比例转让
给牟志政 100 万股,转让金额 70 万元,股东曾昌耀将所持公司股份 100 万股按 1:0.7 比例
转让给罗小鹤 36 万股,转让金额 25.2 万元,按 1:0.7 比例转让给熊明佳 64 万股,转让金额
44.8 万元。2006 年 12 月 5 日,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贡会验(2006)字第
07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 年 8 月 18 日,熊明佳与刘光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熊明佳将所持公司股份 64
万按 1:1 的比例一次性全部转让给刘光全。2008 年 9 月 16 日,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川贡会验(2008)字第 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8 月 ,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减至 800 万元,由全体股东
同比例减资,其中:天晨投资减资 160 万元 ,牟志政减资 20 万元,刘光全减资 12.8 万元,
罗小鹤减资 7.2 万元。2009 年 8 月 18 日,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贡会验(2009)
字第 082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9 月 2 日,天晨投资与杨雪梅、闵隆刚、曾昌耀、银熙忠、廖永方、陈保军、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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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王小明、杨滔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9 年 9 月 9 日,天晨投资与胡代寿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天晨投资将其所持有的 640 万元股份按 1:0.7 的比例,分别转让给闵隆刚 288
万股份,转让金额 201.6 万元,转让给曾昌耀 288 万股份,转让金额 201.6 万元,转让给胡代
寿 12.8 万股份,转让金额 8.96 万元,转让给银熙忠 12.8 万股份,转让金额 8.96 万元,转让
给廖永方 6.4 万股份,转让金额 4.48 万元,转让给陈保军 6.4 万股份,转让金额 4.48 万元,
转让给杨滔 6.4 万股份,转让金额 4.48 万元,转让给叶勇 6.4 万股份,转让金额 4.48 万元,
转让给王小明 6.4 万股份,转让金额 4.48 万元,转让给杨雪梅 6.4 万股份,转让金额 4.48 万
元;2009 年 11 月 9 日,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贡会验(2009)字第 116 号
《验资报告》验证。
2013 年 3 月 ,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 200 万元。由四川子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的川贡会验(2013)字第 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4 月
14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2014 年 4 月 23 日,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 1,000 万元股权
全部转让。本次转让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640 万元,占比 88%,天津大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60 万元,占比 12%。
二、 2015 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在 2015 年 6 月 10 日编制了 2015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预测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7.67 万元,该盈利预测报告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15)23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三、 2015 年度盈利实现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公司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32.91 万元,完成率 89.63%。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项目 盈利预测金额 实现金额 完成率(%)
201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7.67 732.91 89.63%
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牟志政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邓稳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禹代军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