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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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16)162 号

目录:

1、防伪标识

2、关于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16)162 号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

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

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武兴田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568 号《关于核准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603,77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0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999,996.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7,604,885.01 元后,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2,395,111.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3)97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额为 294,022,006.07 元(含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存款利

息),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备 注

一、2013 年度募集资金净额 292,395,111.89

二、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发行费用 1,604,885.01 川华信验(2013)97 号《验资报告》

三、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 -

四、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2,009.17

五、201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

六、2013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294,022,006.07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182,621,179.62 元,

其中:(1)偿还银行贷款 111,221,179.62 元;(2)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

金 7,140 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出发行费用 1,604,885.01 元后,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11,707,513.85 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备 注

一、2014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294,022,006.07

二、2014 年度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出的发行费用 1,604,885.01 川华信验(2013)97 号《验资报告》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 182,621,179.62

四、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1,912,440.89

五、201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868.48

六、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1,707,513.85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64,240,000.00 元,

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为 50,343,439.48 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

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备 注

一、2015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111,707,513.85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 64,240,000.00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876,2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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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四、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320.80

五、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0,343,439.4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于 2013 年 7 月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等按照制度规定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26268302),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2015 年 6 月 22 日公司因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与海通证券签署了《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与四川

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保荐人)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

市之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中信建投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沿用在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26268302),及公司以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账

户,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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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

下: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账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1 日余额 31 日余额 备注

类别

(元)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626268302 21,143.48 12.02 一般活期户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7 天通 知存

10,493,935.37 50,100,000.00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三个月 定期

41,192,435.00 243,427.46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 一年期 定期

60,000,000.00

司成都分行 金专户 存款

合计 111,707,513.85 50,343,439.48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2,395,111.89 元、

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1,604,885.01 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22,009.17 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109,773,932.27 元、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1,934,450.06 元 减 去 手 续 费 支 出 868.48 元 后 金 额

1,933,581.58 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45,533,932.27 元、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4,810,696.49 元 减 去 手 续 费 支 出 1,189.28 元 后 金 额

4,809,507.21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64,240,000.00 元,

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其中:(1)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决议,用募集资金支付对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款 22,000,000.00

元;(2)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用募集资金支付对成都华联商厦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款 42,240,000.00 元。

2、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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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2,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投入 11,122.12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877.88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未来尚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方能使

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

按照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 1-12 月)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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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附表 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239.51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24.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86.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其中: 2015 年 6,424.00

2014 年 18,262.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3 年 0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 集 资 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调整后投 上半年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期 化

注 1]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2,000.00 12,000.00 11,122.12 92.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所需

流动资金 否 17,239.51 17,239.51 6,424.00 13,564.00 78.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29,239.51 29,239.51 6,424.00 24,686.12 84.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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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877.88 万元,原因系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部分该项目计划投资额。结余募集资金未来尚需经过董

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方能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投资进度实际为 100%,与该项目原计划相比结余募集资金 877.88 万元,原因系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部分该项目计划投资额。结余募集资金未来尚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方能使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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