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电力 A 粤电力 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1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发
出书面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6
名(其中独立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16 名(其中独立董事 6 名),李灼贤、洪荣
坤、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姚纪恒、胡效雷董事和刘涛、张华、沙奇林、毛
付根、丁友刚、陆军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钟伟民、杨新力、张雪球董
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洪荣坤董事、姚纪恒董事、刘涛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会计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并依据 A、B
股公司股利分配孰低原则,本年度以 2,950,885,836 元为当年净利润分配基数,
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1,588,778,753 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4,539,664,589 元。根
据公司章程,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5,088,584 元、
按 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737,721,459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
3,506,854,546 元。
董事会建议的分红派息预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 5,250,283,986 股,A 股每
1
10 股派人民币 2.3 元(含税);B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2.3 元(含税)。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和〈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6-1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刘涛、张华、沙奇林、毛付根、丁友刚、
陆军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9 名关联
方董事李灼贤、洪荣坤、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杨新力、姚纪恒、
胡效雷已回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6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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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向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
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向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150 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
财务公司吸收我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吸收我公司
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6-15)。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刘涛、张华、沙奇林、毛付根、丁友刚、
陆军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9 名关联方董事李灼贤、洪
荣坤、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杨新力、姚纪恒、胡效雷已回避表决,
经 7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6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刘涛、张华、沙奇林、毛付根、丁友刚、
陆军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9 名关联方董事李灼贤、洪
荣坤、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杨新力、姚纪恒、胡效雷已回避表决,
经 7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6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 11 亿元人民币委
托贷款额度。利率按照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融资产品成本确定。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76%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及建
设,2015 年末总资产 45.44 亿元,净资产 41.58 亿元,净利润 4.57 亿元。
本公司向该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可充分盘活控股子公司的闲散资金,
补充本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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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50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控股子
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450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季度报告正文〉
的议案》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沈洪涛、王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沈洪涛:女,1967 年 8 月出生,江苏无锡人,汉族,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咨询顾问、暨南
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现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广
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会计研究》编委、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 曦:男,1970 年 4 月出生,辽宁沈阳人,汉族,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干部、海南省信托投资
公司投资部经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国际商务系主任、副院长。
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中山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社科院《世界
经济》编委、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
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等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独立董事刘涛、张华、沙奇林、毛付根、丁友刚、陆军同意推荐沈洪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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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在
五个交易日内没有提出异议,本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在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25 楼会
议室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6-18)。
本议案经 16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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