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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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公司”)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现就北京文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审

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324,459,895 股,发行价格 8.9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4,182,263.40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24,805.24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5,157,458.1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到账,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

第 01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68,013,001.35 元。

单位:元

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 余额

厦门国际银

行股份有限 对全资子公司艾

8025100000001112 300,000,000.00 300,022,166.67

公司北京东 美投资进行增资

城支行

厦门国际银

行股份有限 偿还银行贷款及

8025100000001128 465,240,440.77 350,269,816.87

公司北京东 补充流动资金

城支行

包商银行股

收购浙江星河文

份有限公司

600084502 化经纪有限公司 750,000,000.00 60,243.24

北京分行望

100%股份

京支行

包商银行股 收购北京世纪伙

份有限公司 伴文化传媒股份

600078674 1,350,000,000.00 17,660,774.57

北京分行望 有限公司 100%股

京支行 份

合计 2,865,240,440.77 668,013,001.35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对全资子公司艾美投

资进行增资的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的保本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3、投资额度: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 25,000 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求。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收

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议;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北京文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

资金使用的要求;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取得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北京文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程从云 刘 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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