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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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办法,我们同意董事

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1)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长汤维清先生、副总经理于彤

女士、副总兼董秘王宏宇女士及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晶先

生,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

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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