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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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吉

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0]181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9,000万股,由保荐机

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通过本次

发行的认购询价、申购过程,公司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9,875,31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5元。截至2010年12月29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85.55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将987,999,985.55元划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支行开立的人

民币存款账户22001644936052539455账号内。另扣除前期预付保荐费100万元、律师费30万

元 、 审 计 及 验 资 费 20 万 元 、 股 份 托 管 费 49,875.31 元 后 ,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986,450,110.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

年12月29日出具中准验字[2010]206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

分别存放于以下账户中:

单位:元

序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

1 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 040101201050019012 110,000,000.0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支行 22001644936052539455 700,750,084.24

3 柳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0750402011015200002696 50,000,000.00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661001040010330 127,000,000.00

合 计 987,750,084.24

公司上述账户实际存放数额987,750,084.24元与募集资金净额986,450,110.24元差额

1,299,974.00元。产生差异的原因如下:

(1)前期预付保荐费100万元及律师费30万元是以公司自有资金垫付的,在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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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日尚未在上述验资账户中扣减;

(2)在支付审计验资及托管费用时发生手续费26元。

(二 ) 本 年 度 使 用 金 额 及 当 前 余 额

2015 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5,394,022.40 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1,635,946.30 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3,758,076.1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994,163,299.36 元(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9,056,867.19 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其中:吉林银行延边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0101201020003911)资金余额为 0.00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县支行募集资

金专户(账号:07661001040010371)资金余额 0.00 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

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001686338055004821)资金余额 0.00 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通化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00164863805508958)资金余额 0.00 元。使用募集资

金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期间产生的利

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保

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结合实际情况,

于2011年1月21日在以下银行开设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1、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药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柳河县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7661001040010371)139,890,000.00元;

2、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敦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001686338055004821)247,090,000.00元;

3、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以下简称:通化厂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柳河县支行(账号:22001644936055002791)299,540,000.00元;

4、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延吉厂区)(以下简称:延吉厂区)在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40101201050019012)299,930,000.00元。

为保证延吉厂区募集资金使用的便利性以及财务核算的规范性,2011年2月12日,延吉

厂区在吉林银行延吉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0101201020003911),公司于2011年

3 月 24 日 将 延 吉 厂 区 在 吉 林 银 行 通 化 柳 河 支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040101201050019012)299,930,000.00元及利息收入转存至吉 林 银 行 延 吉 分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060101201020003911 ) 。 截 至 2011年 3月 25 日 吉 林 银 行 延 吉 分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060101201020003911 ) 资 金 余 额 为 30,014 万 元 。 2011年 3

月 25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吉 林 紫 鑫 初 元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初 元 药 业 )与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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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林 银 行 延 吉 分 行 、 保 荐 机 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 保 证 通 化 厂 区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便 利 性 以 及 财 务 核 算 的 规 范 性 , 2011 年 1 1

月 ,公 司 在 通 化 成 立 吉 林 紫 鑫 禺 拙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禺 拙 药 业 )并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化 分 行 开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22001648638055008958 ) , 公 司 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 、 2 1 日 将 通 化 厂 区 募 集

资 金 212,154,664.66 元( 不 包 括 2011 年 度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90,000,000.00

元)转存至该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禺拙药业与中国建设银行通化分行、

保 荐 机 构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 了 规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使 用 和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的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规 的 要 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和 保 荐 机 构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

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县支行、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吉 林 银 行 延 边

分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化 分 行 签 订 了《 吉 林 紫 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吉 林 紫 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四 方 监 管 协 议 》。 在 上 述 银

行 开 设 了 银 行 专 户 对 募 集 资 金 实 行 专 户 存 储 。四 方 监 管 协 议 明 确 了 各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其 内 容 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四 方 监 管 协 议 范 本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公 司 在 履 行 三 方

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

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应当由银行及时以传真方式通

知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2001686338055004821 0.00 活期

吉林银行延边分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专户 060101201020003911 0.00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县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07661001040010371 0.00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22001648638055008958 0.00 活期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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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募投项目

实施变更的议案》,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置换紫鑫药业人参产品

系列化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原募投项目用地东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大路地块调整为

旅游发展用地,通化厂区已不适宜在该地块建设,新项目建设用地由东昌区政府及通化市政

府有关部门,按《通化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另行选址安排。并根据上述通知及项目置

换用地招拍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该项目募集资金在吉林省通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和

实施该项目。2012 年 7 月 4 日,禺拙药业竞得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长流村“恒安药业东侧地

块”,作为通化厂区建设用地,并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开工建设。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延吉)募投项目

部分变更的议案》、《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磐石)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和《关于人

参产品系列化(敦化)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对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磐石厂区)、

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延吉厂区)、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敦化厂区)进行部分调整。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详情见公司 2011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11-046)

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事项的公告》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紫鑫药业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自筹资金 128,658,885.29 元,具体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投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 29,954.21 3,600.00

2 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延吉厂区) 29,993.95 4,871.87

3 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磐石厂区) 13,989.33 1,294.83

4 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敦化厂区) 24,719.68 3,099.19

合 计 98,657.17 12,8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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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12,865.89 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保荐意见。并

已公告。

由于通化市政府土地规划调整,公司原募投项目用地东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大路地

块被政府收回,公司原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3600 万元于 2011 年 9 月 7 日、8 日返还至通化厂

区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201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通化厂区募集资金中的 9,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12%,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2 年 5 月 24 日止。201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通化厂区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5.07%,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6 月 1 日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通化厂区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5.07%,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11 月 19 日

至 2013 年 5 月 18 日止。公司已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募集资金中

的 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05%,使用期限不超过 4 个月,

从 2013 年 5 月 29 日至 2013 年 9 月 28 日止。公司已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将上述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专项报告第 5 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05%,使用期限不超过 5 个月,从 201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4 年 3 月 9 日止。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5.07%,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4 年 3 月 20 日至

2014 年 9 月 19 日止。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延吉厂区项目、通化厂区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

司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且延吉厂区项目、通化厂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对其他募投项目厂区产生任何

影响。201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延吉厂区)节余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约为 2,537.4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承诺延吉厂区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

款项(约为 151.03 万元质保金)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过去十二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止本报告期末,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节余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约为 6,375.81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承诺通化厂区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

款项(约为 429.06 万元质保金)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过去十二个

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

截止目前,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已经全部完工,节余资金已履行完相应的审批手续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第 6 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专项报告第 7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100,000.00 163.59

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0,510.65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期初累计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投入金额 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9,954.21 29,954.21 23,931.98 154.81 24,086.79 80.41% 2014/12/31 -1012.76 否 否

1.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项目 否

29,993.95 29,993.95 27,592.83 27,592.83 91.99% 2013/9/30 1166.75 否 否

2.人参产品系列化(延吉)项目 否

13,989.33 13,989.33 14,029.62 14,029.62 100.28% 2013/6/30 2907.55 否 否

3.人参产品系列化(磐石)项目 否

24,719.68 24,719.68 24,792.63 8.78 24,801.41 100.33% 2014/6/30 289.80 否 否

4.人参产品系列化(敦化)项目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8,657.17 98,657.17 90,347.06 163.59 90,510.65 0

合 计 98,657.17 98,657.17 90,347.06 163.59 90,510.65 3351.34

公司负责人: 编制人:

1

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项目因政府用地调整,未能如期开工建设,至 2012 年 7 月 24 才开工,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进度完成,该项目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得药品生产许可

证,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并且已经通过了 GMP 认证;人参产品系列化(延吉)项目已经完成,该项目主要以生产人参食品为主,2012 年 7 月份取得饮料(果汁及

蔬菜汁类)食品生产许可证。2012 年 9 月卫生部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后,公司开始人参食品的生产认证工作; 2013 年 8 月已通过人参糖类、人参蜜片类、

人参速溶茶类认证,以人参为主的中药饮片, 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了 GMP 认证,由于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尚未完全销售,导致项目未达到预期使用效益;人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产品系列化(磐石)项目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完成的原因是由于卫生部发布了 2010 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从 2011 年开始实行,公司根据要求对项目建设方案作了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相应调整, 该项目于 2013 年 1 月 4 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丸剂车间 2013 年 6 月通过了国家新版 GMP 认证(详见公司 2013-027 号公告),该项目目前已经完工,但

由于产品市场开拓等原因,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人参产品系列化(敦化)项目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完成的原因是:一是由于卫生部发布了 2010 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并从 2011 年开始实行,公司根据要求对项目建设方案作了相应调整;二是公司追加投资 9000 万元,项目整体工程量增加,截至 2014 年 7 月底,该项目已经完成,并取得

《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了 GMP 认证,,但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通化)募投项目实施变更的议案》,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1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置换紫鑫药业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原募投项目用地东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大路地块调整为旅游发展用地,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已不适宜在该地块建设,

变更情况 新项目建设用地由东昌区政府及通化市政府有关部门,按《通化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另行选址安排。2012 年 7 月 4 日,禺拙药业竞得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长流村“恒安

药业东侧地块”,作为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建设用地,并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开工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延吉)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磐石)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和

调整情况 《关于人参产品系列化(敦化)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的议案》。对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磐石厂区)、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延吉厂区)、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敦化厂区)进

行部分调整。

公司负责人: 编制人: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自筹资

及置换情况(完成) 金 12,865.89 万元。

201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募集资

金中的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5月24日止。公司已于2012年5月23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01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募集

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07%,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01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募集

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07%,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11月19日至2013年5月18日止。 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013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募集资金

动资金情况(完成) 中的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05%,使用期限不超过4 个月, 从2013 年5 月29 日至2013 年9 月28 日止。公司已于2013年9月2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4个月。

201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05%,使用期限不超过5个月,从2013年10月10日至2014年3月9日止。公司已于2014年3月7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返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5个月。

201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07%,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9月19日止。公司已于2014年9月2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返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等措施,节约了

项目投资。201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延吉厂区)节

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为2,537.4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延吉厂区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且延吉厂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对其他募投项目厂区产生任何影响,故计划将延吉厂区节余募集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金约为2,537.4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14年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承诺延吉厂区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约为151.03万元质保金)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

的金额及原因 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止本报告期末,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2015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将人参产品系列化项目(通化厂区)节余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约为6,375.8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3月1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承诺通化厂区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约为429.06万元质保金)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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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公司负责人: 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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