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1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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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作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大金重工拟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115,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7.0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0]第1-007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在蓬莱建设的年加工 6 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

目,项目资金需要量为人民币 51,293.30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人民币 57,733.78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预计总投资

51,293.30万元,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48,552.72万元。

2、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从部分超

募资金中申请17,8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 6,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大金重工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 9,933.7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8,552.72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84万元,另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9,000.00万元,合计募集余额为9,021.84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

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

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

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

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

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

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

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

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金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大金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韩 鹏

__________

马 力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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