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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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一至第五次会议等,共计六次会议。

1、2015 年 2 月 27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2015 年 3 月 24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5 年 4 月 21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5 年 6 月 1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5)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5 年 7 月 9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6、2015 年 10 月 17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5)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次会议及公

司 2015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

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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