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能源: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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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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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孙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8,551,117.92 485,340,828.91 -1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187,737.62 -27,598,191.06 -20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5,117,199.98 -27,101,650.56 -214.0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9,875,012.29 132,283,973.79 -296.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 -0.03 -1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 -0.03 -18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0.59% -1.4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5,292,905,767.87 5,682,885,158.74 -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257,875,321.77 4,313,000,771.66 -1.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537.64

合计 -70,537.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3,67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业

(集团)有限责 国有法人 61.42% 622,947,287 0

任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

国有法人 2.07% 21,028,611 0

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2% 9,299,4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谈斌 境内自然人 0.45% 4,525,100 0

李剑东 境内自然人 0.34% 3,438,800 0

袁东红 境内自然人 0.29% 2,900,000 0

北京合明壹号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7% 2,700,000 0

伙)

周吉长 境内自然人 0.25% 2,500,000 0

华江 境内自然人 0.23% 2,307,400 0

姚建平 境内自然人 0.18% 1,858,25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622,947,287 人民币普通股 622,947,287

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028,611 人民币普通股 21,028,61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299,400 人民币普通股 9,299,400

谈斌 4,525,100 人民币普通股 4,525,100

李剑东 3,438,800 人民币普通股 3,438,800

袁东红 2,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

北京合明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伙)

周吉长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华江 2,307,4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7,400

姚建平 1,858,250 人民币普通股 1,858,25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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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说明 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谈斌”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525100 股;股东“李

剑东”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438800 股;股东“袁东红”通过客户信用交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900000 股;股东“周吉长”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2500000 股;股东“华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800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2289400 股,合计持有 2307400 股;股东“姚建平”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185825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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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亿元,同比减少11.7%;实现净利润-0.85亿元,

同比下降20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大,原因

系受煤炭市场整体下滑影响,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量、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均

下降。2016年第一季度煤炭销量197.4万吨,较上年同期226.4万吨,同比下降12.81%。公司商

品煤售价173.21元/吨,较去年同期190.26元/吨,降低17.05元/吨。2016年第一季度煤炭销售结

构:地销煤销量占44.64%,市场煤销量占28.15%,电煤销量占27.21%。

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96.45%,原因系

2016年第一季度煤款回较上年同期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中国国电在

收购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如下:1.为彻

底解决平庄

煤业与上市

公司同业竞

关于同业竞

争问题以及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中国国电集 争、关联交 2008 年 07 月 报告期内严

避免由于解 9999-12-31

作承诺 团公司 易、资金占用 02 日 格履行承诺。

决同业竞争

方面的承诺

问题而造成

的关联交易,

平庄煤业在

2007 年收购

上市公司前

身草原兴发

时曾承诺在

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元宝山露天

矿、白音华矿

符合上市条

件并且市场

时机合适时

尽快完成煤

炭资产整体

上市。中国国

电保证继续

履行上述承

诺。2.收购完

成后,平庄煤

业仍然是上

市公司平庄

能源的大股

东,平庄煤业

通过股东大

会对上市公

司行使股东

权利。本次收

购将不会对

上市公司的

人员独立、资

产完整、财务

独立、机构独

立和业务独

立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仍

具有独立经

营能力,在业

务经营的各

环节与收购

人保持独立。

3.为避免未来

与平庄能源

产生同业竞

争,中国国电

做出以下承

诺:在平庄能

源合法有效

存续并保持

上市资格,且

本公司构成

对平庄能源

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实际控制

前提下,本公

司及本公司

的全资附属

企业或控股

公司将不在

平庄能源经

营区域内从

事与上市公

司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

业务。为避免

未来产生同

业竞争,本公

司承诺在平

庄能源合法

有效存续并

保持上市资

格,且本公司

构成对平庄

能源的实际

控制前提下,

如本公司或

其下属公司

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平庄

能源主营业

务有竞争或

可能有竞争

的,本公司将

立即通知平

庄能源,尽力

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平庄

能源,以确保

平庄能源全

体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4.

中国国电已

经作出了规

范与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具

体内容有:

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不利用

自身对平庄

能源的实际

控制人地位

及控制性影

响谋求平庄

能源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

给予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

权利;(2)不

利用自身对

平庄能源的

实际控制人

地位及控制

性影响谋求

与平庄能源

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

(3)不以低

于市场价格

的条件与 ST

平能进行交

易,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

平庄能源利

益的行为。同

时,本公司将

保证平庄能

源在对待将

来可能产生

的与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

方面,平庄能

源将采取如

下措施规范

可能发生的

关联交易:

(1)若有关

联交易,均履

行合法程序,

及时详细进

行信息披露;

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对于原

材料采购、产

品销售等均

严格按照市

场经济原则,

采用公开招

标或者市场

定价等方式。

" 2006 年

11 月 7 日,平

庄煤业在重

组草原兴发

时,在《内蒙

古草原兴发

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

置换暨定向

发行报告书》

中承诺事项

如下:(1)为

彻底解决平

庄煤业与上

市公司同业

竞争问题以

内蒙古平庄 关于同业竞 及避免由于

煤业(集团) 争、关联交 解决同业竞 2006 年 11 月 报告期内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9999-12-31

有限责任公 易、资金占用 争问题而造 07 日 格履行承诺。

司 方面的承诺 成的关联交

易,平庄煤业

承诺在元宝

山露天煤矿

和白音华露

天煤矿具备

上市条件后,

将在合适时

机以合理方

式将两个煤

矿置入上市

公司,尽快完

成平庄煤业

整体上市。

(2)平庄煤

业将销售公

司置入上市

1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平庄煤

业不再保留

销售功能与

机构,平庄煤

业委托上市

公司统一进

行煤炭销售,

非经上市公

司同意,平庄

煤业将不再

自行或委托

他人代为销

售。平庄煤业

向上市公司

支付代理销

售的佣金,以

10 元/吨煤为

标准根据实

际销售量结

算。平庄煤业

承诺上市公

司所属各矿

煤炭具有优

先销售权。

(3)上市公

司重组实施

后生产经营

所必需的场

地,通过向平

庄煤业租赁

取得。重组交

割日起五年

内,平庄煤业

免收租赁费;

五年后平庄

煤业根据市

场情况按市

场公允价格

向上市公司

收取租金。平

庄煤业保证

不因土地使

用权问题影

响上市公司

1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生产、经

营。(4)上市

公司重组实

施后,公司办

公、职工生活

所需的保洁、

安防、绿化、

供暖、用水、

用电、通讯等

公用事业、物

业管理服务

由平庄煤业

提供,并根据

优惠(合理)

的原则定价,

相关设施的

养护、维修费

用由上市公

司承担。(5)

平庄煤业在

充分保障上

市公司利益

不受损失的

基础上利用

平庄煤业现

有资源为上

市公司提供

服务。(6)平

庄煤业承诺

上市公司重

组后,上市公

司做到资产

独立完整、业

务、财务、机

构、人员独

立,做到充分

的""五分开

""。平庄煤业

除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外,

不对上市公

司的正常经

营活动进行

干预。 根据

1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

规定,公司实

际控制人中

国国电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

《关于继续

督促内蒙古

平庄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履行承

诺的函》,主

要内容如下:

"鉴于平庄煤

业已向平庄

能源出具了

《关于明确

资产注入时

间的承诺

函》,中国国

电将继续督

促平庄煤业

履行该承诺。

" 平庄煤业

对原承诺事

项进行了规

范,出具了

《关于明确

资产注入时

间的承诺

函》,公司于 6

月 26 日依照

平庄煤业的

书面承诺函,

对外发布了

《内蒙古平

1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庄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

于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

规范承诺情

况的公告》,

主要内容如

下: 1.关于

元宝山露天

煤矿注入的

承诺 在元宝

山露天煤矿

满足以下必

备条件之后

12 个月左右,

平庄煤业将

配合平庄能

源启动收购

元宝山露天

煤矿的工作:

(1)平庄煤

业解决元宝

山露天煤矿

资产注入过

程中存在的

土地、房屋、

未处置储量、

核定生产能

力及平投公

司费用等问

题; (2)元

宝山露天煤

矿满足法律

法规规定的

转让条件。

2.关于白音

华露天煤矿

注入的承诺

在白音华露

天煤矿满足

以下必备条

件之后 12 个

月左右,平庄

煤业将配合

1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平庄能源启

动收购白音

华露天煤矿

的工作:(1)

白音华露天

煤矿建设项

目竣工后通

过政府有关

部门组织的

验收,并取得

政府有关部

门同意投产

的批文及相

关证照;(2)

白音华露天

煤矿满足法

律法规规定

的转让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无

股权激励承诺 无

"为维护资本

市场稳定,增

强投资者信

心,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权

益,避免公司

股价出现大

幅波动,平庄

煤业承诺自

内蒙古平庄

2015 年 7 月 9

煤业(集团) 股份减持承 2016 年 01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日起六个月 2017-01-09 正在履行中。

有限责任公 诺 08 日

内不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

本公司股份,

具体请见公

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

的《公司关于

积极维护股

价稳定的公

告》(公告编

号:

1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015)。

为维护二级

市场的稳定,

平庄煤业严

格落实中国

证监会最新

发布的《上市

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6]1

号)的规定,承

诺自上述承

诺到期后一

年内(至 2017

年 1 月 9 日)

不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本

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1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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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平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大幅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一般,市场关注意愿无明显变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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