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 3 月 26 日,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 2015 年度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建设”)为公司
首发募投项目及相关技改工程提供工程施工建设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2016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15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度公司与花园建设发
生的工程施工建设实际交易金额为 5123.69 万元,超预计 2123.69 万元。
超预计原因:经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核心预混
料项目、年产 4,000 吨环保杀鼠剂项目、花园生物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
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利用募集
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了加快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股东大会决议,2015 年公司
自筹资金建设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环保杀鼠剂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土建
工程由花园建设施工,上述两个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5 年已支付了土建施工款
2500 万元,扣除上述施工款后,2015 年首发募投项目及相关技改工程施工建
设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 2623.69 万元,未超过 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 3000
万元。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花园建
设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邵钦祥、邵君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超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第二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朱建平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
石方工程、水电安装、道路、桥梁、园林工程施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5 年预计 2015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定价依据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首发募投项目及相关
3000 2623.69
技改工程施工建设
花园建设 市场价 参照非关联方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2500.00
工程施工建设
合计 3000 5123.69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花园建设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国家壹级资质,能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提供优质的工程施工建设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审阅相关资料并询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遵照了平等互利、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补充
披露的行为维护了广大股东的知情权,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为加快
有关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相关项目建设;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发展战略目标,为公司正常的工程项目建设,不
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
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补
充披露本次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
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