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 2016-11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
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庆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报
告,一致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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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
投票结果为 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二)《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运作、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
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未发
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
的行为;
2、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意见,认为该报告是真实可信的;
3、公司的资产收购及出售行为是以协议价格或资产评估事务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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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报告为依据,合理确定收购及出售价格,未发现内幕交易,亦无
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因 2014 年恒大担保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大股东及代威先生承诺上述事项将由其承担,
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2015 年代威先生个人全部缴纳了《行
政处罚决定书》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处罚的 30 万元和对其本
人处罚的 3 万元罚款。监事会将以此为鉴,并督促监督公司严格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2015 年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及担保均遵循了市场
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投票结果为 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6年第一
季度报告,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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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
投票结果为 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鉴于 2014 年度中出现的募资资金使用
问题,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多个账户,为了有效的管理和存储募集
资金,公司管理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了自查,并进一步规
范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
资金 22,500,000.00 元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及时以自
有资金补充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投票结果为 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方向行为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方
向表决程序合法。鉴于目前大宗商品贸易市场价格有所回升,且公司
目前银行贷款偿还压力较小,大宗贸易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额资金的支
持。此次募资资金投资方向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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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损害公司及社会公
众股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调整。
投票结果为 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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