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9 14: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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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6-017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

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人民币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52,702.41 万 元 ,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813,444,670.98元为超募资金。

1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

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

年4月23日全部到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2 至 2015 年 , 公 司 按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799,101,295.25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5,946.39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

入人民币151,089,647.73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为人民币692,451,177.07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服务,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入以下三个项目,

项目具体情况及累计投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截至 2015 年末累计投入金额

1 移动互联网增值业务项目 28,853.51 244.08

2 技术平台改造升级项目 14,605.60 1,871.79

3 采编平台扩充升级项目 9,243.30 4,394.16

合计 52,702.41 6,510.03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1)2012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购买ERP系统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

万元用于购买ERP系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

7,521,000元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及二期开发建设,未来拟继续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2,479,000元用于支付项目尾款。

(2)2012年1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人民币

2,200万元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购置中型卫星直播车10辆。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828,987.5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

星直播车款项,2016年2月,公司使用人民币604,362.5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

星直播车项目尾款,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8,433,350元。

(3)2013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881.99万元用于收购成都古

羌科技有限公司69.25%股权。截至2015年末,公司已使用人民币

228,651,000.00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未来拟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0,168,900.00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尾款。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

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公司于2013年11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亿元。

综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均按照协议内容按期赎回,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详见公

司于2016年4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前年度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14年6月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补充工作已

于2014年6月实施完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

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补充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实

施完毕。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

4

资金及利息收益共计人民币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既满足

了公司业务发展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资

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

求。

公司承诺本次在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

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充流动资金的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

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人民币1.3亿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

5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人民币1.3亿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

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

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人民币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人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机

构”)经认真、审慎核查,认为:

(1)、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

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6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使

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人民币1.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公司需保证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或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募集资

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

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

挪用。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超募资金的使

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7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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