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
1、2015年2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资收购杭州南江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50.8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收购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5年4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14年年报审计费用的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
3、2015年5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南江投资有限公
司签署之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杭州南江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议案》。
4、2015年8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15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股权置换及投资补偿协议>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
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
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及财务状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4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
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促使各单位
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袁树民、黄毅、王坚忠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